|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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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网管员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7 |
县林业局 县人事局 县监察局 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县研究决定,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林学及相关专业2名、财务管理及相关专业1名、中文及相关专业1名)。现将公开招聘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林业事业,专业知识扎实,乐于奉献,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28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人事档案代理证明、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报考费100元,到县林业局人事股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08年9月1日上午12:00时。9月1日下午由县林业局、人事局、监察局三个部门联合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者于当日下午发放准考证。 对原已按《竹山县林业局引进大学生公告》报名的人员,按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及报名要求补办相关报名手续。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总分的40%)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占总分的60%)。 笔试时间:2008年9月2日上午8:30-11:00时。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林学及相关专业取笔试成绩前6名进入面试,财务管理及相关专业、中文及相关专业分别取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和体检: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组织参加体检。对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4、公示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者,将通过《今日竹山网》、《竹山人事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0719-4223775 13635702966 监督电话:0719-4225331 0719-4232073
县林业局 县人事局 县监察局 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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