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 目 |
总 分 |
标 准 |
扣分标准(不超过该项总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 1 |
组织领导 |
4 |
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了推进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确立了具体组织实施的相关机构和人员,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各项工作总结完整齐全,上报备案。 |
未成立领导小组扣1分;没有制定方案的扣1分;没有落实组织实施机关和人员的扣1分;责任制方案不完整或上报的扣0.5分;工作总结不完整 不上报扣0.5分;工作总结不完整不上报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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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学习宣传 贯彻《纲要》 |
5 |
把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列入政治业务学习计划,明确重点对象、方法、形式;在本单位法制培训中突出抓好《纲要》的集体学习,并进行考试;制定推进依法行政的计划,分解任务目标,明确工作措施。 |
未列入学习计划扣1分,未落实培训并组织考试扣1分,无工作计划扣1分,任务未分解扣1分,无具体措施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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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法制机构和 执法队伍建设 |
3 |
有法制工作机构;有与本部门法制工作相适应的专人负责法制工作;行政执法人员合格,执法证件统一。 |
无机构扣1分;无专人负责扣0.5分;法制工作人员学历不达标(法律专科)、执法人员有未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无法定执法证件的,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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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法制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 |
7 |
向社会广泛宣传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学习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学习记录完整,学法用法意识强;组织执法人员培训综合和专业法律知识人均40小时。加强制度创新,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 |
未向社会宣传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扣2分;学习制度不全、记录不完整、法律意识不强的各扣0.5分;培训率达不到80%的,每少10%扣0.5分;时间达不到40小时 的,每少5小时扣0.5分;培训情况不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报备的扣0.5分;应当制定和完善的制度,制定不及时、不完整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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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规范性文件管理 |
4 |
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符合程序规定,与上位法不抵触,及时公告需公告的规范性文件并上报备案;对下一级行政机关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审查把关;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并上报备案。 |
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有冲突的,有1件扣1分;公告、备案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每件各扣0.5分;未按规定清理文件或清理后没公布结果、报备的,各扣0.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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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
30 |
行政执法部门未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行依法行政使许可权、审批权、处罚权、监督管理权、强制执行权等,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执法主体合格,委托执法有法律、法规依据,无超越职权的情况;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证件管理严格;有统一规范的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手续完备,使用统一罚没票据、执法档案健全;执法目的正确,不存在以罚代管情况;执法统一、公平,不存在标准不一,畸轻畸重,同样的情形处罚不一样的情况;对已宣布废止的文件、取消的项目不再执行;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积极履行对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的资料档案齐全。 |
有重大违纪案件和重大行政执法问题的每件扣5分;行政不作为的发现一起扣2分;执法主体合法但不按要求确认公告的扣2分;不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扣1分;没有规范的执法文书、执法程序的扣2分;具体行政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定性不准确、处罚不适当、程序不合法、文书不规范、手续不完备,不使用统一罚没票据,执法档案不健全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存在以罚代管,不论情节轻重一律按法定最高额处罚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仍在执行已废止的文件、已取消的项目的扣5分;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不认真履行许可项目的监督检查权的扣2分;监督检查资料不齐全的扣1分;具体行政行为因不合法被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每一起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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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执法监督检查 |
8 |
公示许可项目、依据、条件、程序、收费标准;罚缴分离、重大处罚决定审核与备案、案件统计等有措施并组织落实;及时督查重大违法案件,报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案,开展执法检查,向上级机关报告实施和检查情况。 |
没有公示许可项目、依据、条件、程序、收费标准扣2分;罚缴未分离、重大处罚未经审核与备案、案件统计工作不落实的扣2分;对重大违法案件督查不力的扣1分;未开展执法检查、未报送实施方案、未报告实施和检查情况的,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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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和 行政应诉 |
10 |
复议机构健全或设有专职人员;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依法应诉并在应诉中无明显过错;行政复议、应诉档案规范,按规定做好复议应诉统计和备案等事项。 |
无复议机构、无专职人员的,各扣1分;推诿、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或受理后不办理的,有1件扣1分;复议决定因违法、违规被撤销的,有1件扣2分;应诉出现明显错误导致败诉的,有1件扣2分;因行政执法违法导致行政赔偿的,有1起扣3分;行政复议、应诉案卷不规范的每发现1处扣0.5分;不按时上报复议应诉统计报表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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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政府信息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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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指定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配有必要的人员,明确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公开方式和程序合法,没有泄密事件;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并及时答复,不乱收费;按时提交工作总结。 |
没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的,项扣2分;没有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并明确职责的扣1分;没有在政府网站上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扣1分;没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扣1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没有公开或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准确、没有及时更新的,公开方式、程序不合法的,扣2分;没有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并及时答复的扣1分;公开信息发生泄密事件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每一件扣1分;没有工作总结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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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 |
7 |
完善各项********,健全突发事件********体系。健全突发事件应对管理体制,建立乡镇、部门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建立健全********机制和通信保障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每年至少2次。依法开展预测预警,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评估,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规范政务值守和信息报送。依法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与救援。积极开展突发事件事后恢复与重建。 |
预案制定不完善的,扣1分;没有设立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机构、没有确定责任人员、责任不明确的,扣1分;********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的,每少一项扣0.5分;没有配置应急通讯设备、公开应急电话的,扣0.5分;没有建立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扣0.5分;没有开展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的,或达不到规定的次数的,每少1次扣0.5分;没有依法开展突发事件风险排查评估,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信息,没有及时调解处理矛盾纠纷,以致矛盾激化事态扩大的,扣1分;突发事件发生后没有及时依法处置救援或者处置不当导致事态恶化损失扩大的,扣2分;突发事件结束后,不按要求进行损失评估,积极组织恢复与重建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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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执法违法 责任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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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公布监督执法的举报、投诉途径;及时处理举报、投诉;及时发现并自觉纠正执法违法行为;对执法违法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并上报备案。 |
不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途径的扣1分;受理举报、投诉后1个月内不处理的,发现1起扣0.5分;对执法违法单位和责任人员不查处的,发现1起扣1分;查处后未上报备案的,发现1起扣1分;对错案责任人不予追究的,发现1起扣3分;追究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扣2分;不按规定要求报送推行执法“两制”报告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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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完成交办 任务情况 |
5 |
完成县政府及县政府法制办交办的其他政府法制工作的任务。 |
未完成的每一件扣2分;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的扣1分;完成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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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重大事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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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重大执法事件、事故。 |
本机关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本部门执法违法导致行政赔偿100万元以上的;本部门弄虚作假,隐瞒重大行政执法事件、事故后3个月不查处的,有其中一项,扣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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