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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标准
作者:刘平 邓荣…  文章来源:人事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9
  我省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标准。根据近年来丧葬收费标准不断提高和城乡居民生活费支出不断增加等实际情况,为减轻职工遗属的经济负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政策,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标准由1500元调整提高为5000元。新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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