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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违法乱建 城管依法拆除

日期:2019年07月16日  

日期:2019年07月16日

未经过任何手续批准,在河道边进行违法建设行为,既损坏村貌,又污染水体。7月11日,县城管执法局联合地方政府对楼台乡三台村一处违法建筑物进行依法拆除。

据执法队员介绍,三台村村民袁某于2019年5月擅自在现有住宅楼旁建设建筑物,该建筑物为砖混砌体结构,已建设两层,二楼现未封顶。袁某计划在一楼修建养猪场,由于该处紧临北星河,养猪场建成后,污染水体直接排放北星河,将给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袁某并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处建筑属于违法建筑。县城关执法局依法对袁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袁某限期自行拆除。由于袁某逾期未执行,7月11日,县城管执法局组织人员对这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拆。

县城管执法大队中队长张尚锋告诉记者:“县城管执法局自县域开展“三大整治”活动以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建筑,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对于违规乱搭乱建,我们做到坚决拆除、绝不手软。”

据了解,除县城外,我县宝丰、溢水、潘口、楼台、深河、上庸、官渡、柳林8个乡镇已纳入竹山县城乡整体规划,所有新建房屋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我县城管执法局密切监控、严格执法,杜绝乱搭乱建、守护绿水青山,与市民共同打造和谐城市环境。(王泽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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