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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核查组来竹开展河长制工作中期评估核查

日期:2018年01月15日  

日期:2018年01月15日

  1月14日,长江委规计局调研员唐冬梅,环保部环境规划院高工刘伟江,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副处长廖四辉组成的核查组来竹开展河长制工作中期评估核查。省水利厅副厅长赵金河,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太平,县领导龚举海、方孝春、毛昌盛、龚世华陪同核查。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6项约束性制度建设总体要求,出台了《竹山县河长会议制度》等12项工作制度,建立了县级河长主导、乡镇村河长主责、联系部门履职、社会公众参与的四级联动机制。实施河长制一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河畅、水清、鱼欢、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全面开展河道采砂、水质保护、排污治污、生态修复等专项行动,打造良好的水环境。2017年,累计完成水利重点项目投资4.28亿元,实施了堵河干流、中小河流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程,生态治理河道6段19.6公里,新建饮水工程336处,解决农村饮水安全6.3万人。规范整治河道采砂场11处,依法取缔关停采砂场5处,取缔非法码头5处,拆除采砂船5艘、运砂船12艘,查处非法采砂案件6起。组织河道清理780余次,清理垃圾1万余方、处理垃圾2.82万吨,查处非法侵占河道水域案件2起、非法捕捞行为14起。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4座,规范整治入河排污口11处,整顿畜禽养殖厂95家,保护重点饮用水源区13处。大力开展清库行动,全面拆除潘口水库、黄龙水库等水面网箱养殖,全面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当天,核查组一行深入潘口电站大坝、手巾店河、小漩防洪堤、城西湿地公园等地实地查看。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核查组听取了情况汇报,仔细查阅了相关资料,就河长制工作相关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交流座谈。

  考核组充分肯定了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取得的成效,认为我县认识高、站位高、力度大、措施实,制度创新走在前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希望我县继续探索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将河长制工作不断推向纵深。(向继华  王万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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