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公告

索引号
011446809/2026-04812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日期
2025年11月25日 17:20:17
发布机构
竹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9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文峰乡皇城村农民集体土地实施转用。结合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维护农民的知情权,进行农村宅基地建设,现发布十堰市竹山县2025年度第14批次(增减挂钩)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转用土地公告,内容如下:

一、拟使用土地位置、范围、面积、权属、现状

该批次用地涉及文峰乡皇城村,拟申请用地总面积0.0637公顷,其中农用地0.0637公顷(旱地0.0637公顷)。

该土地均为集体土地,已有勘测定界成果或红线图,四至清楚(详见用地范围图)。

二、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公告发布后,由竹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峰乡人民政府会同皇城村村委会等相关人员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使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涉及被转用农村集体对上述告知事项有不同意见,可在告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向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咨询,逾期视为放弃应有的权利。

特此公告。

竹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农用地转用公告(十堰市竹山县2025年度第14批次-文峰乡皇城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