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妇联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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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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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发文日期
2017年01月06日 1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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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山县妇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竹山县妇联职能概况

  

  妇联是在党领导下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具体职能,即主要任务是:

  

  第一、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与发展。

  

  第二、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全面提高素质,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意识,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中自身进步与发展,努力实现男女平等。

  

  第三、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第四、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第五、巩固和扩大全市各界妇女的团结,加强同各地妇女的友谊,积极发展友好往来,增进了解和友谊,向外界宣传十堰,为十堰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作出积极努力。

  

  妇联组织的性质: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妇联组织的性质决定了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联合会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团结引导广大妇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竹山县妇联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指标51.3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其中基本支出:31.35万元,包括职工工资(含津贴补贴)、奖金(第13个月工资)、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支出以及公务用车运行及其他日常公务运行支出等;项目支出17万元,系组织开展全县妇女工作的专项经费;不可预见费3万元,用于兑现职工奖励性补贴。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 基本支出31.35万元,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3.9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6.06万元、津贴补贴9.98万元、第13个月奖金0.51万元、社会保障费4.9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日常公用4.05万元(含公务接待0.95万元);

  

  对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2.4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44万元;

  

  2、项目支出17万元,用于开展全县妇女工作。

  

  3、不可预见费3万元,用于兑现职工奖励性补贴。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第三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6、公用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附件:县妇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