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得胜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决算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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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46809-2018-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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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发文日期
2018年09月17日 16: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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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2017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竹山县得胜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决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得胜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得胜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是: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决算单位1个。人员编制数42人,在编车辆1台。实有财政供养人员92人,其中:在职37,退休40,遗属15人。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得胜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

2、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得胜镇人民政府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42(含行政工勤编制2),事业编制0(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含行政工勤人员4),事业人员0(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得胜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得胜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收入合计2760.71万元。 2016 年度相比减少 241.9万元,减少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60.7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得胜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支出合计2760.71万元, 2016 年度决算数减少241.9万元,减少8.1%。其中:基本支出585.35万元,占总支出的21.2%;项目支出2175.36万元,占总支出的7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基本支出情况

得胜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5.3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2.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3.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

()项目支出情况

得胜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75.3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得胜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0.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16 年度相比减少241.9万元,减少8%,主要是 2017 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支出4.05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3%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支出447.2 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6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3%

1) 行政运行(项)支出403.75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2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

2)其他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43.45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43.45万元,超过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6.5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6.5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支出2.7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2.7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5.4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21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1.68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8.02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减少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51.62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6.4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6.4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死亡抚恤(项)支出55.32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55.32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支出0.54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支出20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20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11.82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2%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5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5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物()其他计划生育事物支出(项)支出5.05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减少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0.65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67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6%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支出392.77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392.77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1)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支出356.81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356.81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2)农村公益事业(项)支出35.97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35.97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173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173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1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支出1075.5万元,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1075.5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405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405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2)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677.5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667.5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支出200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200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支出317.26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14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5%

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支出106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106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2)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211.26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3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

3)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25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25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5.25万元,与2017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得胜镇单位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85.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2.23万元,主要包括基 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 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43.12万元,主要包 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 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得胜镇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 0万元,支出总计 万元。与 2016 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5万元,减少100%,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得胜镇人民政府2017 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15万元, 比上年度减少 4万元,下降 21%,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 2017 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 0万元,下降0%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0个,共计0 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7年度决算数 3.5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度减少 3.5万元,下降50%。公务接待费 2017年度决算数 11.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 0.5万元,下降 4.1%2017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209批、国内公务接待1646人次。

得胜镇单位 2017 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15万元, 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 2.82 万元,完成预算的123.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2017 年度决算数0 万元,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预算执行率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 年度决算数3.5 万元, 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比预算数减少 0 万元,预算执行率 0%。公务接待费 2017 年度决算数11.5万元,比预算数增加2.82万元,预算执行率132.5%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得胜镇人民政府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12万元,比 2016 年度减少80.4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得胜镇单位 2017 年度政府采购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 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 2017 12 31 日,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价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得胜镇人民政府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资金2175.3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资金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 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比较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得胜镇人民政府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 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对农村环境的综合整治,及时清理农村垃圾和农村污水,使得集镇面貌焕然一新,整体带动提升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 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 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竹山县得胜镇人民政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