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秦古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秦古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搞好市场管理,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1)、承担乡镇各项日常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工青妇女及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
(2)、承担乡镇经济发展、产业推进、扶贫开发、安全生产、项目管理、公有资产管理、防汛抗旱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3)、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管理、民政优抚、民族宗教、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教卫体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本单位属于行政单位。其独立编制机构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以钱养事单位3个(农技服务中心、动检站、计生服务站)。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秦古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2、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秦古镇人民政府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秦古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秦古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收入合计2899.82万元。与 2016 年度相比增加 1040.48万元,增长55.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9.8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秦古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支出合计2899.82万元,比 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1040.48万元,增55.96%。其中:基本支出516.57万元,占总支出的17.81%;项目支出2383.25万元,占总支出的82.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秦古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6.4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秦古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83.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秦古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9.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381.34%。与 2016 年度相比增加1040.48万元,增长 55.96%,主要是 2017 年度主要是项目支出中增加了精准扶贫统筹专项资金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支出4.15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6%。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391.11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
(1) 行政运行(项)支出360.76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
(2) 其他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30.35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30.35万元,超过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5.95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5.95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支出2.5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2.5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4.9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25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支出20.92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6%。
(1)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支出19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
(2)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1.92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64.55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减少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
(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3.29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46.59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4.67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4.67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26.44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26.44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支出0.43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支出30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30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1)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支出20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20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2) 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支出10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20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13.93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3.11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28.7%。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5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5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物(款)其他计划生育事物支出(项)支出4.67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减少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8.64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51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5%。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支出390.5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390.5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1)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支出331.31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331.31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2)农村公益事业(项)支出39.19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39.19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3)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20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20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217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217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1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支出785.5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785.5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67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67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2)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718.5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718.5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土地治理(项)支出437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437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支出358.87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1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6%。
(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支出117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117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2)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241.87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7%。
22、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10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10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1.76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秦古镇人民政府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16.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6.46 万元,主要包括基 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 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40.11万元,主要包 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 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秦古镇人民政府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0万元,支出总计 0万元。与 2016 年度相比,入收增加0万元,增长0%,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秦古镇人民政府2017 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 16.85万元, 比上年度减少 0.05万元,下降0.3%,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 2017 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 0 万元,下降0%,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0 个,共计0 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7年度决算数 3.5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度减少 0 万元,下降 0%。公务接待费 2017年度决算数 13.3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05万元,下降 0.3%。2017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123批、国内公务接待921 人次。
秦古镇人民政府 2017 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16.85万元, 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5.35万元,完成预算的146.5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2017 年度决算数0 万元,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预算执行率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 年度决算3.5万元, 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比预算数减少 0 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公务接待费 2017 年度决算数13.35万元,比预算数增加5.35万元,预算执行率166.88%。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秦古镇人民政府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11万元,比 2016 年度减少18.0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秦古镇人民政府 2017 年度政府采购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 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秦古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 1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价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秦古镇政府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资金2383.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资金 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 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比较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秦古镇政府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及日常保洁工作表现良好,垃圾清运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改善了农村脏、乱、臭现象,使集镇农村环境保持了美化靓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 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 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