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2017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竹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竹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竹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拟定机关事务工作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务改革、发展调查研究和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中的有关共性问题,加快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拟订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报废等工作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规定,在县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在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建立健全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对县直机关办公用房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统
一规划建设、统一权属登记、统一调配使用。负责管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机关内各部、办、委、局的行政经费、事业经费,指导各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日常管理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办公用房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县委机关大院内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管理区域内机关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安全保卫、物业管理、机关建设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办公室、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股、财务股、保卫股五个科室。目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名。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竹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2、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竹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16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竹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竹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771万元。与 2016 年度相比增加392.25万元,增长1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竹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771万元,比 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378.75万元,增长103%。其中:基本支出180.85万元,占总支出的47.7%;项目支出197.9万元,占总支出的5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竹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5.6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竹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5.3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竹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 2016 年度相比增加392.25万元,增长103%,主要是 2017 年度项目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711.69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43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4.6%。
(1) 行政运行(项)支出246.69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8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2%。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70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10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4)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支出372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5)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13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2.81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减少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23.44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2.2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支出0.26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6.91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6.12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医疗(县)支出9.38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1万元,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竹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5.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1.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6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竹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0万元,支出总计0万元。与 2016 年度相比,入收增加0万元,增长0%,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竹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 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5.2万元, 比上年度减少2.77万元,下降34.7%,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 2017 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共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7年度决算数3.2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度增加0万元,增加0%。公务接待费 2017年度决算数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77万元,下降34.7%。2017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7批、国内公务接待170人次。
竹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 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5.2万元, 比 2017 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2017 年度决算数0 万元,比预算数增加0 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 年度决算数3.2万元, 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比预算数减少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公务接待费 2017 年度决算数2万元,比预算数减少 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竹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7万元,比 2016 年度增加40.0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竹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 年度政府采购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 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竹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车辆16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竹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资金485.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5.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比较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竹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 万元,执行数为485.31万元,完成预算的693.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 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 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 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 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