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竹山县委党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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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46809-2019-0004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27日 1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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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2018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共县委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县委党校的主要职能是:县委党校是在县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县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主要培训轮训全县副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员干部,培养全县理论干部;承办县委和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县委和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开展同国内国(境)外教育、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参训党员干部在校期间进行考核考察;指导全县党校乡镇教学点的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县委党校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下设5个股室:办公室(党建办)、理论研究室、教务股、社会培训股、总务股。编制24人,现有在职教职工22人,退休干部13人,遗属补助2人。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县委党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2、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委党校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县委党校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党校2018年度收入合计417.69万元。与 2017 年度相比增加 28.58万元,增长7.34%,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7.6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党校2018年度支出合计417.69万元,比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8.58万元,增长7.34%;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309.78万元,占总支出的74.16%;项目支出107.91万元,占总支出的25.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县委党校单位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8.8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县委党校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9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党校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7.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 2017 年度相比增加28.58万元,增长 7.34%,主要是 2018年度人员调资、增人增资、新教学楼评审费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7.35万元,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 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支出0.05万元,比 2018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7.3万元,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注:此项支出系新教学楼评审费。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支出330.69万元,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6.73 万元,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33.52万元,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支出0.32万元,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2.89万元,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5.28万元,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0.98万元,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4.26万元,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2万元,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5.64万元,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党校单位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17.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8.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4.04万元、津贴补贴87.82万元、奖金5.88万元、绩效工资5.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3.52万元、职工基本医保保险缴费14.2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3、住房公积金25.64、医疗费2.64、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7、生活补助7.08万元、奖励金0.09万元等;公用经费20.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69万元、印刷费0.64万元、邮电费1.06万元、差旅费3.45万元、水费0.56万元、电费2.74万元、物业管理费0.44万元、维修费0.7万元、培训费0.4万元、公务接待费4.06万元、劳务费0.87万元、其他交通费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32万元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县委党校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县委党校2018 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 4.0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 2.93万元,下降 41%。1、因公出国(境) 费 2018 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增长(下降)原因。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共计0人次。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8年度决算数 0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度减少 0 万元,下降 0%,增长(下降)原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度决算数 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 0万元,下降0%,增长(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度决算数 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 0万元,下降 0%,增长(下降)原因:车改后,县委党校不再保留公务用车。3、公务接待费 2018年度决算数4.0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 2.93万元,下降 41%。2018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51批、国内公务接待408人次,增长(下降)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县委党校2018 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4.06万元,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减少2.93万元,完成预算的5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2018 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预算执行率 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 年度决算数0万元, 比预算数减少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0万元, 比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0万元, 比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 2018 年度决算数4.06万元,比预算数减少 2.93万元,预算执行率58%。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委党校单位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93万元,比 2017 年度减少1.37万元。其中:办公费4.69万元、印刷费0.64万元、邮电费1.06万元、差旅费3.45万元、水费0.56万元、电费2.74万元、物业管理费0.44万元、维修费0.7万元、培训费0.4万元、公务接待费4.06万元、劳务费0.87万元、其他交通费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32万元。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93万元,增长(降低)1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接待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委党校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委党校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无;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如下: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县财政局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资金 107.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资金 107.91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县委党校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五项经费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五项经费等”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7.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7.91万元,执行数为107.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今年共计培训学员5339人,其中主体班次318人,其他培训班次5115人,超额完成了《2018年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规定的培训任务。同时,免费举办了精准扶贫干部、等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专题培训班5个,共计700多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 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 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 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 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共竹山县委党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