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011446809-2019-0004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27日 15:41:00
发布机构
文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2018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竹山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竹山县地震局的主要职能是:根据《防震减灾法》规定,竹山县地震局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编制并组织实施我县的防震减灾发展规划与计划。

  (2)负责管理本地区地震监测预报、地震宣传与科普教育、工程抗震、震害预测工作。

  (3)开展地震监测速报工作,并承担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关办事机构的职责。负责提出地震趋势预报意见。负责震情、灾情速报,管理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灾区重建规划。

  (4)管理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防御工作,管理城镇及重大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5)管理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审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抗震设防标准,检查重大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标准的执行情况。

  (6)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组织实施防震减灾方面的科学研究项目,推广应用地震科技新成果。

  (7)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县人民防震减灾意识。

  (8)保护地震监测设施与监测环境,完成县政府与上级地震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1988年5月17日正式成立了“竹山县地震台”,负责地震监测工作, 1994年2月成立“竹山县地震办公室”,与地震台合署办公。1997年9月将“竹山县地震办公室”与“竹山县地震台”合并更名为竹山县地震局(县科委二级事业单位)。2003年10月为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科级职数2名。2004年经县编委会核定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2008年12月列入参公管理事业事业单位。从决算构成看,部门决算由本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本级决算构成。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竹山县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2、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竹山县地震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工勤人员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竹山县地震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竹山县地震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67.19万元。与 2017 年度相比减少了1.09万元,减少0.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1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竹山县地震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67.19万元,比 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了1.09万元,减少0.99%。其中:基本支出131.19万元,占总支出的78%;项目支出36万元,占总支出的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竹山县地震局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9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竹山县地震局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竹山县地震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 2017 年度相比减少了1.09万元,减少0.99%,主要是 2018 年度减少了养老保险金补缴、工资调整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支出0.05万元,比 2018年初预算数增加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5.81万元,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4.87万元,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与扶贫(项)支出0.14万元,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0.8万元,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6.08万元,比2018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2万元,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支出132.34万元,比 2018年初预算数增加了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

  (1)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98.34万元,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支出30万元,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地震事务(款)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支出4万元,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0.91万元,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地震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保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9.41万元,主要包 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 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竹山县地震局无政府性基金拨款。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竹山县地震局2018 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2.86万元, 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2018 年度决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8年度决算数0万元。公务接待费 2018年度决算数2.8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 0万元,下降0%。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52人次,共1.23万元。

  竹山县地震局2018 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2.86万元, 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 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2018 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预算执行率 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 年度决算数0 万元, 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比预算数减少 0 万元,预算执行率 100%。公务接待费 2018 年度决算数2.86万元,比预算数减少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竹山县地震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9.41万元,比 2017 年度减少0.3万元。其中:办公费0.4万元、印刷费0.26万元、邮电费0.05万元、差旅费1.49万元、会议费0.72万元……。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降低)%。

  (二)政府采购情况。

  竹山县地震局 2018 年度政府采购总额2.1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2.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竹山县地震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 0辆,其他用车无;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竹山县地震局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资金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无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组织对“地震测报网络运行”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比较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竹山县地震局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地震测报网络运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地震测报网络运行”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 万元,(其中:地震测报网络运行30万元、其他地震事务支出4万元、其他扶贫支出2万元),执行数为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地震测报网路运行项目的实施取得的主要成效,总体上达到了既定目标,成效显著,地震测报网络的正常运行,可以提供有效的地震监测数据,预防地震对全县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害。2018年度竹山县财政下拨的地震测报网络运行专项资金30万元,共计4个小项目,其中完工报账项目4个。总体上达到了既定目标,成效显著。其他地震事务支出4万元由湖北省地震局拨付农村民居工程和抗震设防工作经费,均已完成报账。

  2006年建成的数字化监测,2010年建成的Hbcors地面卫星连续观测系统双台站和2012年建成的竹山地震信息平台,以及在全县建立的17个地震宏观前兆观测点,不仅有效提升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和地震宏观前兆观测水平,更重要的是能够预防地震对全县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害。

  近些年来,我国地震灾害频发,地震测报网络运行的通畅与否,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的地震监测预报预警的能力的体现。能在地震发生后第一时间上报震情信息,就主要靠地震测报网络的预报预警。因此,地震测报网络运行是包括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并遵循三个基本原则,即公平性原则,持续性原则和共同性原则。在发生大地震的时候也是遵循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各种基础建设也在不断增加。在汶川地震以后,我国新颁布了一系列基础建设的抗震设计规范和实施细则,作为基层监测台站的竹山县地震局,为了及时传输持续有效的地震监测数据,地震测报网络的正常运行就显得尤为重要。建筑物的抗震随着地震动参数的区域划分,可以直接给施工方提供准确的地震抗震标准值。有效的提高了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为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 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 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 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 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竹山县地震局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