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2018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竹山县深河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疗、护理;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卫生计生方针政策,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协助政府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服务;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竹山县深河乡卫生院属独立核算机构,享受财政差额补助经费,由上级县卫健局乡镇卫生院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统一财务管理,执行基层医疗卫生会计制度。竹山县深河乡卫生院即本级决算。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竹山县深河乡卫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
2、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竹山县深河乡卫生院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救护车)。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竹山县深河乡卫生院2018年度收入合计440.39万元。与 2017 年度相比减少 20.08万元,增长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87万元,占总收入的54.01%;上级补助收入13万元,占总收入的2.95%;事业收入182.49万元,占总收入的41.44%;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02万元,占总收入的1.59%。
二、2018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竹山县深河乡卫生院2018年度支出合计440.39万元,比2017年度决算数下降20.08元,下降4.5%。其中:基本支出331.39万元,占总支出的75.24%;项目支出109万元,占总支出的24.7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竹山县深河乡卫生院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1.3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2.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7.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竹山县深河乡卫生院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9万元。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竹山县深河乡卫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0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 2017 年度相比下降11.45万元,下降4.81%,主要是 2018 年度无基本建设补助资金和薄弱乡镇卫生院建设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6.19 万元,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10.95 万元,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支出0.34 万元,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1.33万元,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死亡抚恤金支出3.57万元,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390.79 万元,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10万元,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5.58 万元,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26 万元,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7.41 万元,比 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竹山县深河乡卫生院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保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 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 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竹山县深河乡卫生院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竹山县深河乡卫生院2018年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竹山县深河乡卫生院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61.95万元,比 2017 年度增加 106.4万元。其中:办公费0.42万元、印刷费12.38万元、咨询费2.2万元、电费2.27万元、邮电费0.81万元、差旅费5.87万元、维修费0.7万元,会议费0万元。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情况。
竹山县深河乡卫生院2018年度政府采购总额15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2.9万元,门诊综合楼建设转固定资产13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竹山县深河乡卫生院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竹山县深河乡卫生院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资金1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5.82%。组织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比较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竹山县深河乡卫生院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9万元,执行数为1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完成辖区内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进一步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 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 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 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 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