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2018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粮食流通产业政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的建议。
2、承担全县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供应。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组织粮食品种、数量的余缺调剂。制定粮食应急供应预案,并按照全县应急体系要求负责预案执行。完善地方粮食储备制度,承担县级储备粮食管理和经营业务。负责全县范围军粮供应网点管理和驻军的军粮供应工作。
3、编制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加工产业建设规划,积极争取政策组织实施,扶持产业发展。
4、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维护县内粮食经营秩序。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竹政办发[2010]194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竹山县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内设办公室、调控股、政策法规与监督检查股、财务股、仓储股、产业发展股、人事股7个股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人。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
2、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竹山县粮食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竹山县粮食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竹山县粮食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354.38万元。与2017 年度相比减少40.34万元,减少10.21%,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22.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决算数中不含县级储备粮利费补贴和挂账利息补贴,由县财政直接在风险基金中统一纳于决算报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7.62万元,占总收入的92.45%;其他收入26.76万元,占总收入的7.5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竹山县粮食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354.38万元,比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4.8万元,减少4%;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88.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决算数中不含县级储备粮利费补贴和挂账利息补贴,由县财政直接在风险基金中统一纳于决算报表。其中:基本支出223.38万元,占总支出的63.03%;项目支出131万元,占总支出的36.97%;
(一)基本支出情况
竹山县粮食局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2.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竹山县粮食局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竹山县粮食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7.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45%。与2017 年度相比减少10.94 万元,减少3%,主要是2018 年度支出中不含挂账利息,由县财政统一在风险基金中决算。而2017年度支出包含挂账利息59.86万元。2018年财政补助支出实际大于2017年财政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0.5 万元,年度追加的财政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5.37 万元,比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1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11%。
(1)单位离退休(款)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支出25.89 万元,比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3%。
(2)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支出0.31 万元,比2018 年初预算数增加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9%。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5.02万元,比2018 年初预算数减少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3%。
(4)怃恤费支出14.15万元,本年度退休老干部病故1人,财政年终追加抚恤金14.15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7.29 万元,与2018 年初预算数一致,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8万元,扶贫经费属年中追加财政补助8万元,没有在当年预算中。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3.1万元,与2018 年初预算数一致,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粮食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5.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保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1.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县粮食局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县粮食局2018 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4.2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12万元,下降42.5%。1、2018 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费,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8年度决算数2.14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度减少0.83 万元,下降27.95%,下降原因主要严格公务车管理,规范公务车使用范围。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度决算数2.1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83 万元,下降27.95%。3、公务接待费2018年度决算数2.0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29万元,下降52.4%。2018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0批、国内公务接待150人次,下降原因主要是规范了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坚持无公函不接待,另省市接待与上年相比减少。。
县粮食局2018 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4.22 万元,比2018 年初预算数减少2.8 万元,完成预算的6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8 年度决算数2.14 万元,比预算数减少1.06 万元,预算执行率66.8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2.14 万元。公务接待费2018 年度决算数2.08万元,比预算数减少1.74万元,预算执行率54.45%。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粮食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8万元,比2017 年度增加4.31万元。其中:办公费1.13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1.22万元、差旅费4.25万元、水电费0.85万元。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64万元,增加45.98%。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费用8万元,没有在年初初预算指标内,属年中追加指标。
(二)政府采购情况。
竹山县粮食局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年初固定资产的原值总额为1549810.00元,主要为房产、通用电子设备、办公家具和车辆。当年无变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粮食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如下:
县粮食局2018年度财政部门整体支出投入、过程、产出及效益四类指标情况,通过评价核实,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我单位2018年度整体支出情况相对较好,在职责履行上收效尤为明显,资金投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及经济效益。
1、职责履行。加强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打造放心粮油市场,围绕以确保粮食供应安全为目标,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法管粮的依据,以粮食收购与库存监管为主线,以粮食质量安全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面向全社会的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监督保障体系,逐步形成全县“经营活跃、管理规范、监管到位、流通有序、供求稳定、卫生安全”的粮食流通新秩序。由县粮食局牵头、工商、质检、食安委等部门参与联合检查,2018年全年共开展了六次节前粮食安全联合大检查;在食品安全宣传周,精心准备,认真开展粮食安全针对性宣传;组织了两期粮食安全培训;全县范围内不定期检查,共计查处、消除各类粮食安全隐患80多起,指导建立全县放心粮油店20家,当年获省授牌“放心粮油加工示范企业”3家。
2、履职效益。2018年获得“2018年度十星级文明单位”,“2018年度党风廉政先进单位”、“2018年度档案管理省一级达标单位”等表彰。
3、经济效益。从经济和社会效益来看,粮食执法工作严重打击粮食违法行为,规范了粮油市场秩序,稳定粮油市场价格,确保粮油质量安全, 建立品种丰富、质量安全、价格稳定、秩序良好、人民满意的粮油市场。
4、社会效益。通过粮食执法项目的实施,为粮食食品安全建立起了有力的屏障。项目的实施的效果达到单位年初申报绩效目标。从产出数量指标来看,全县放心粮油店2014年才5家,2015年新建15家,至2018年竹山县放心粮油专卖店达到20家,粮油应急供应点20家,粮油应急供应加工企业3家。从粮油质量上看,竹山县县所有粮油经销店经销的粮油抽查率达到95%以上,产品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