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竹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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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46809/2020-13112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日期
2020年11月03日 08:52:33
发布机构
竹山县财政局
文号

中共竹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2019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竹山县委编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竹山县委编办的主要职能是: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竹山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竹办发[2010]44号)和县编委关于印发《竹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竹机编[2017]19号)要求,设立中共竹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竹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县委、县政府主管机构编制的工作部门,是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列县委机构序列。主要职责为①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性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措施和规章制度。②研究审核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查批准乡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③研究审核科级领导干部职数的配备和调整,按程序报县委审批和市委编办备案。④配置和调整县委各部办委、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它机构的职能,协调各部门之间、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审批县直党政群机关和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三定”规定。⑤研究审核副科级以上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立、调整和更名,经县委讨论决定后报市编委审批。⑥研究审核全县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的分配、调整方案,报县委审批;审批事业单位编制的分配、调整方案。⑦研究审批全县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用编和岗位计划,审批多个单位联合公开遴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教育、卫计系统工作人员流动调配方案。⑧研究审定有关机构编制和人员工资待遇信访问题处理意见。⑨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县委编办核定行政编制10名,内设综合股、编制管理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股;所属事业单位县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8名。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竹山县委编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2、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竹山县委编办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竹山县委编办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竹山县委编办2019年度收入合计268.52万元。与 2018 年度相比增加19.7万元,增长8%,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 4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8.5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竹山县委编办2019年度支出合计284.8万元,比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58.4万元,增长26%;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1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其中:基本支出252.41万元,占总支出的88.6%;项目支出32.39万元,占总支出的1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竹山县委编办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7.8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竹山县委编办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3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竹山县委编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6%。与 2018 年度相比增加35.98万元,增长14.5%,主要是 2019 年度工资及社会养老保险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支出229.75万元,比 2019年初预算数增加7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

行政运行(项)支出204.36万元,比 2019年初预算数增加5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0.8万元,比2019 年初预算数(减少)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20.57万元,比2019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支出0.23 万元,比2019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9.93 万元,比 2019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0.02 万元,比2019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9.91万元,比2019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7 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7.32 万元,比2019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竹山县委编办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52.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7.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保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4.47万元,主要包 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 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竹山县委编办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竹山县委编办2019 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2.0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18万元,下降8%。1、因公出国(境) 费2019 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 0万元,下降0%。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共计0 人次。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3、公务接待费2019年度决算数2.0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18万元,下降8%。2019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9批、国内公务接待210人次,增长(下降)原因是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严格管理,从严控制,从而逐步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并形成规定,规范日后的接待。

竹山县委编办2019 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2.03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减少2.26万元,完成预算的4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2019 年度决算数0 万元,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预算执行率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9 年度决算数0万元, 比预算数减少 0 万元,预算执行率 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0 万元, 比预算数减少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0 万元, 比预算数减少 0 万元。公务接待费2019 年度决算数2.03万元,比预算数减少2.26万元,预算执行率47%。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竹山县委编办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4.47万元,比 2018 年度增加7.8万元。其中:办公费5.34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31万元、电费0.61万元、邮电费0.88万元、取暖费0.04万元、物业管理费1.2万元、差旅费2.30万元、维修(护)费1.65万元、会议费0.60万元、公务招待费2.03万元、劳务费4.12万元、工会经费3.26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12万元。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8万元,增长29.2%。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办公费用有所增长。

(二)政府采购情况。

竹山县委编办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竹山县委编办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32.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2.5%。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县委编办机构编制专项业务经费项目12万元,省委编办拨付绩效奖励项目资金23万元,合计35万元项目资金,2019年竹山县委编办圆满完成机构改革、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和政务公开、规范做好事业单位管理,工作成效获的县委、县政府领导肯定,服务质量获得群众好评,在全省机构编制绩效考核中获三等奖,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党建工作“优胜单位”,“十星级”文明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项目资金得到充分合理运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机构编制专项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2.39万元,完成预算92.5%。主要产出和效益:1.数量指标上,在规定范围按计划按要求合理使用项目资金,资金使用率100%;2.质量指标上,工作有创新,2019年度竹山县机构编制工作在全省机构编制考评中获三等奖,圆满完成机构改革、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和政务公开、规范做好事业单位管理;3.时效指标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实名制、政务和公益域名普及等工作都按规定时间完成到位。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支付。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4、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 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 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 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 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竹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