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镇财政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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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46809/2020-16154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日期
2020年11月03日 16:42:46
发布机构
竹山县财政局
文号

宝丰镇财政所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2019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宝丰镇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宝丰财政所的主要职能是:

 ⑴、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乡镇范围内各项财务活动;

 ⑵、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⑶、负责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⑷、负责乡镇非税收入的管理;

 ⑸、负责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 

 ⑹、负责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及各项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

 ⑺、负责乡镇政府预算、会计核算及村级财务“双代管”工作,切实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能;

 ⑻、负责村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切实采取措施化解镇、村债务和防止滋生新的债务;

 ⑼、负责对农民负担进行监督管理;

2、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机构数1个,与上年一致,无差异。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宝丰财政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

2、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宝丰财政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宝丰镇财政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宝丰镇财政所2019年度收入合计209.52万元。与 2018 年度213.18万相比减少3.66万元,减少1.7%,与年初预算数176.45万元相比增加3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5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宝丰镇财政所2019年度支出合计209.52万元,比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66万元,减少1.7%;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3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45%。其中:基本支出167.87万元,占总支出的80.1%;项目支出41.65万元,占总支出的19.9%。

(一)基本支出情况

宝丰镇财政所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8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宝丰镇财政所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6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宝丰镇财政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与 2018 年度相比相比减少3.66万元,减少1.7%,主要是 2019 年度受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对部分项目经费进行了压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  171.81  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136.5万增加35.3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5.9% 

(1) 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130.16 万元,比 2019年初预算数增加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 %。

(2) 人大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项)支出 41.65  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增加  3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8.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  18.47  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减少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9.2%。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  14.59  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减少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6.7 %。

(2)残疾人事业(款)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支出 0.29  万元,与 2019 年初预算数持平,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 3.59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增加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1.3 %。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 7.04  万元,与 2019 年初预算数持平,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1)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   0.06 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  6.98万元,与 2019 年初预算数持平,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  12.2  万元,与 2019 年初预算数持平,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宝丰镇财政所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1.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保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5.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 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宝丰镇财政所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宝丰镇财政所2019 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6.5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68万元,下降 25.5%。1、因公出国(境) 费 2019 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上年一致。2019年没有因公出国(境)业务发生。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9年度决算数3.39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度减少 0.11万元,下降3.24%,下降原因三公经费压缩。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度决算数为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度决算数 3.3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 0.11万元,下降3.24%,下降原因三公经费压缩。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度决算数3.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7万元,增加 21.9%。2019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4批、国内公务接待535人次,较去年比批次和人次有所上升,上升原因2019年为脱贫攻坚摘帽阶段,迎接各级部门检查次数增多,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增多。

宝丰镇财政所 2019 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6.59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6.98万元减少0.39万元,完成预算的94.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2019 年度决算数0 万元,与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 年度决算数3.39万元, 比预算数减少 0.11万元,预算执行率 96.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0 万元, 与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3.39 万元, 比预算数减少0.11 万元。公务接待费 2019 年度决算数3.2万元,比预算数减少 0.28元,预算执行率91.95%。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宝丰镇财政所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5.98万元,比 2018 年度增加0.15万元。其中:办公费3.18万元、印刷费0.8万元、邮电费0.5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1万元,维修费2.5万,公务接待费3.2万,劳务费1.01,公车运行维护费3.39万。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59万元,降低3.7%。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压缩。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宝丰镇财政所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宝丰镇财政所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单位没有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也没有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11.3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结果较好,宝丰镇财政所根据各项文件精神及规定,近一步加强了部门决算的真实性,健全了部门决算相关制度,规范了财经纪律。同时对今后部门决算真实性作了近一步具体的要求,确保在宝丰镇财政所部门决算做到真实有效。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我单位2019年预算资金数为176.45万,决算数为209.52万,增加原因是年底追加项目预算经费。

2.整体支出中的项目资金在2019年度已全部使用,使用率为100%。

3.该项目资金实行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积极配合各级审计部门组织检查,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无违反财务管理,财经纪律情况发生。会计核算真实完整,项目资金支出和原定用途、预算批复用途相符,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4.本年度干部职工奖励性工资共兑现13人,资金来源主要为年初预算的不可预见经费。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保证了机构的正常运转。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拟改进措施: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我单位根据自评结果合理安排预算支出,让资金用到实处,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三)拟公开情况。网上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 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 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 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 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竹山县宝丰财政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