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镇人民政府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2019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宝丰镇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宝丰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搞好市场监管,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1)承担乡镇各项日常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工青妇女及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2)承担乡镇经济发展、产业推进、扶贫开发、安全生产、项目管理、公有资产管理、防汛抗旱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3)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民政优抚、民族宗教、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教卫体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4)组织镇域经济发展规划(5)保障镇域社会事业发展;(6)发展地方公益事业;( 7)负责镇域工作正常运转。(8)大力改善民生,改善镇域居民生产和生活环境;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9)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一切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2019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数6个,核算单位数1个。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宝丰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
2、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宝丰镇人民政府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8(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宝丰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宝丰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收入合计9935.85万元。与 2018 年度相比增加1986.34万元,增长19.99%,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860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35.8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宝丰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支出合计9935.85万元,比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986.34万元,增长19.99%;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 860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82%。其中:基本支出787.03万元,占总支出的7.92%;项目支出9148.82万元,占总支出的92.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宝丰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7.0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宝丰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48.8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宝丰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94.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40%。完成年初预算的523.65%。与 2018 年度相比减少261.59 万元,减少 3.60%,主要是 2019 年度受减税降费影响,减少了一些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736.42 万元,比 2019年初预算数增加14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04%。
(1) 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支出6.8 万元,与 2019年初预算数相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587.90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增加 4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7.67 %。
(3)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90.22 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增加 90.22万元。
(4)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10.85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增加 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3%。
(5)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10.8万元,与 2019年初预算数增加0.7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3 %。
(6)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29.85万元,与 2019年初预算数增加4.85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0 %。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支出3万元,与 2019年初预算数相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其他和文化旅游)支出1000万元,与 2019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74.48 万元,比 2019年初预算数增加17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09%。
(1)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事务管理(项)支出3.48万元,与 2019年初预算数相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71.28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增加 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41 %。
(3)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14.70万元。
(4)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支出0.99 万元,与 2019年初预算数相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154.95万元。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29.08万元,与 2019年初预算数增加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0 %。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40.26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增加49.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88%。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支出50万元。
(2)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60.14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减少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0%。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0.12 万元,与 2019年初预算数相等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177.06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增加11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2.40%。
(1)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177.06万,比 2019 年初预算数增加11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2.40%。
7、农林水支出(类)支出4254.05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增加382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28%。
(1)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支出73.30 万元;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支出450.77万元;农村公益事业(项)支出51.06万元;
(2)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38.30万元。
(3)扶贫(款) 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2522.70万元。
(4)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支出483.85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432.20万元,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支出80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增加5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1.95 %。
(5)目标价格补贴(其他目标价格补贴)支出98.87万元。
(6)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23万元。
8、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项)支出342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52.65万元,与 2019年初预算数相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自然灾害救灾、灾后重建补助)支出1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宝丰镇人民政府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7.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9.8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保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47.18万元,主要包 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 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宝丰镇人民政府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总2940.92万元,支出总计2940.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9.60%。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940.9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 2247.92万元,增长324.38%,支出增加2247.92万元,增长324.38%,主要是 2019 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项目支出增加。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宝丰镇人民政府2019 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11.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 5万元,下降 29.94%。1、因公出国(境) 费 2019 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 万元,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共计0 人次。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9年度决算数3.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度决算数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度决算数3.3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 0.11万元,下降3.14%,下降原因:公务用车次数减少。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度决算数8.3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 4.89万元,下降 37.05%。2019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115批、国内公务接待1018 人次,下降原因:省、市、县对宝丰镇各项工作检查减少,公务接待量减少。
宝丰镇人民政府 2019 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11.7 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减少 0.37万元,完成预算的96.9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2019 年度决算数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 年度决算数3.39万元, 比预算数减少0.11 万元,预算执行率96.86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3.39 万元, 比预算数减少0.11万元。公务接待费 2019 年度决算数8.31万元,比预算数减少 0.26 万元,预算执行率 96.97%。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宝丰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7.18万元,比 2018 年度减少 8.8万元。其中:办公费11.69万元、印刷费13.79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万元、维修(护)费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9万元。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72万元,降低3.52 %。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工作相关业务活动减少,支出费用随之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宝丰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宝丰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宝丰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0个,项目资金606.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77%。
2019年以来,宝丰镇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通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我单位每月能够按时发放工资,公积金、医疗保险等按时准确缴纳到位,全年的各项支出都能按预算目标完成,“三公”经费得到有效控制,提高资金的使用率,保障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宝丰镇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能够合理使用预算资金,实现财政资金的有效监管和使用,整体支出中的项目资金在2019年度已全部使用,使用率为100%,所有的项目资金实行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积极配合各级审计部门组织检查,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无违反财务管理,财经纪律情况发生。会计核算完整,项目资金支出和原定用途、预算批复用途相符,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虽然我们做了许多,但是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更要一如既往搞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保证预算准确,无失误,在绩效评价中找到不足和改进措施,达到预算绩效管理监管的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宝丰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6.71万元,执行数为606.71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合理化控制预算配置,全年编制人数45人,在职人员48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5%;二是完成了年初预算并控制年初预算,年初预算606.71万元,通过压缩三公经费和项目经费,使年初预算得到有效运用。
评价结果显示,各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完全满足公共服务(卫生、农村道路、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的需求,项目资金能够及时到位、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到位,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都能够达到预期要求。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随着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不断的增强,人们需要更加美好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村干部的服务水平和能力也需要不断提高,但是工资待遇问题未得到改善,影响了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改善农村居民居住环境,项目资金的不足,对农村环境的提档升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村干部的工资待遇,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更高标准的为群众服务。二是整合资金,充实环境整治项目资金的不足,为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建设美丽新农村提供资金保障。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确保预算数据准确性和实用性。根据自评结果合理化安排预算支出,将各项资金用到实处。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按制度和标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率,发挥资金最大的效益。
3、完善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抓好“三公”经费控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提高干部的思想意识,建设廉洁服务型政府。
4、强化政务服务公开,在网上公开数据,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 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 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 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 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竹山县宝丰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