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城关镇财政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2019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竹山县城关镇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竹山县城关镇财政所的主要职能是: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监管;围绕乡镇财源建设搞好服务; 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代理村级财务,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乡镇政府机关财务代理; 乡镇国有资产管理及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组织协调收入。
2、机构设置情况:城关财政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竹山县城关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2、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竹山县城关针财政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事业编制21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人)。
离退休人员3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壹辆,在编实有车辆壹辆。
第二部分 竹山县城关镇财政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竹山县城关镇财政所2019年度收入合计231.68万元。与 2018 年度相比减少0.11万元,下降0.04%,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 1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6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竹山县城关镇财政所2019年度支出合计231.68万元,比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0.04%;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 1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其中:基本支出218.77万元,占总支出的94%;项目支出12.91万元,占总支出的6%。
(一)基本支出情况
竹山县城关镇财政所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8.7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竹山县城关镇财政所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9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竹山县城关镇财政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 2018 年度相比减少0.11万元,下降0.04%;当年有退休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7.52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增加2.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23.33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减少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
(2)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支出0.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3.89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增加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7%。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7.1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177.18万元,比 2019年初预算数增加1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64.27万元; 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12.9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竹山县城关镇财政所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18.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8.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保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9.82万元,主要包 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 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竹山县城关镇财政所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竹山县城关镇财政所2019 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 7.2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 1.63万元,下降 22%。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9年度决算数 3.39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度减少 0.11万元,下降 0.03%,其中: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度决算数3.8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 1.52万元,下降39%。2019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5 批,下降原因公务接待少。
竹山县城关镇财政所 2019 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7.28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减少1.63万元,完成预算的9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 年度决算数3.39万元, 比预算数减少 0.11万元,预算执行率 9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3.39万元, 比预算数减少 0.11万元。公务接待费 2019 年度决算数3.89万元,比预算数减少 0.67万元,预算执行率85%。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竹山县城关镇财政所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9.82万元,比 2018 年度减少 2.6万元。其中:办公费1.66万元、印刷费0.3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4.32、会议费1.00万、水费0.88万元、电费1.30万元、邮电费0.3万元、取暖费0.2万元、物业管理费1.2万元、培训费0.34万元、劳务费0.3万元、工会经费0.54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39万元。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75万元,降低3%。主要原因是:当年有新增娃娃脸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竹山县城关镇财政所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竹山县城关镇财政所共有车辆壹辆。属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8%。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如下:城关财政所严格预算编制、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开展情况进行部门绩效评价。一是部门财务管理水平有了一定提高,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有效节俭了财政支出,部门收支管理水平了较大提高。二是部门绩效理念有一定增强。通过开展绩效评价,部门支出绩效意识有一定改善,“要钱不随意、花钱讲效益” 的绩效理念逐渐深入。三是拓展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实施部门整体支出评价由项目支出向部门整体支出评价的转变。四是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城关财政所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例如: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 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 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 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 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