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胜镇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2019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得胜镇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得胜镇单位的主要职能是: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预算单位1个。人员编制数40人,在编车辆1台。财政供养人员87人,其中:在职36人,退休39人,遗属12人。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得胜镇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
2、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得胜镇单位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得胜镇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得胜镇单位2019年度收入合计4850.09万元。与 2018 年度的2638.79万元相比增加 2211.3万元,增长83.8%,与年初预算数793.18万元相比增加 405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1.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28.63万元,占总收入的76.8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1.46万元,占总收入的23.1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得胜镇单位2019年度支出合计4850.09万元,比2018年度决算数2638.79万元比增加2211.3万元,增长83.8%;与年初预算数793.18万元相比增加 405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1.47%。其中:基本支出528.75万元,占总支出的10.9%;项目支出4321.34万元,占总支出的89.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得胜镇单位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9.0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9.72万元占基本支出11.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得胜镇单位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21.3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得胜镇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8.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88%。完成年初预算793.18万元的470.09%。与 2018 年度2638.79万元相比增加1089.84万元,增长 41.3%,主要是 2019 年度项目支出增加和基本支出的减少,具体数据为2019项目支出3199.88万元,与2018年的2095.17万元相比减少1104.71万元,基本支出528.75万元与2018年的543.62万元相比减少14.8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728.6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的793.18万元增加293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476.09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395.37万元增加8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2%。
(1)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支出4.72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07.54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42.66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6.05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10.27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的5.4万元增加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18%。
(5)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4.85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5万元减少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的2万元 比持平,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 64.88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的62.85万元增加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3%。
(1)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1.68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50.87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50.52万元增加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9%。
(3)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支出0.73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的0.73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11.6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的11.6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31.03 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的31.18减少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2%。
(1)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9.92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的10.07万元减少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1%。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1.11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的21.11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整治(项)87.71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的47万元增加4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62%。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310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的10万元增加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00%。
7、农林水支出2493.04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的207.9万元增加228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15%。
(1)农林水(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92.2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的0万元净增92.2万元。
(2)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265.21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的0万元,净增265.21万元。
(3)农林水(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32.49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净增32.49万元。
(4)农林水(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13.7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净增13.7万元。
(5)农林水(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155.05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净增155.05万元。
(6)农林水(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28.38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净增28.38万元。
(7)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1132.23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净增1132.23万元。
(8)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466.8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净增466.8万元。
(9)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52.9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的207.9万元增加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5%。
(10)农林水(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31.16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净增31.16万元。
(12)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3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净增23万元。
8、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项)227万元。比2019年预算净增227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6.88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的36.88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得胜镇单位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8.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9.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保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59.72万元,主要包 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 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单位 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 1121.46万元,支出总计1121.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3.12%。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21.46万元。与2018年度0万元相比,收入净增1121.46万元,支出增加1121.46万元。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得胜镇单位2019 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 9.46万元,比上年度的11.9万元减少 2.44万元,下降 20.5%。1、因公出国(境) 费 2019 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 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9年度决算数 3.39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度的3.5万元减少 0.11 万元,下降 3.14%,下降原因是压缩公务车运行费开支。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度决算数 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 0万元,下降 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度决算数 3.3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 0.11万元,下降 3.14%,下降原因是压缩公务车运行费开支。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度决算数 6.07万元,比上年度的8.4万元减少 2.33万元,下降 27.74%。2019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72批、国内公务接待1523人次,下降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得胜镇单位 2019 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9.46万元,比 2019 年初预算数的9.57万元比减少0.11万元,完成预算的98.8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2019 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预算执行率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 年度决算数3.39万元, 比预算数的3.5万元减少 0.11万元,预算执行率 96.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0万元, 比预算数减少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3.39万元,比预算数的3.5万元减少 0.11万元。公务接待费 2019 年度决算数6.07万元,比预算的6.07万元数减少 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得胜镇单位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9.72万元,比 2018 年度的41.67万元增加 18.05万元。其中:办公费13.9万元、印刷费3.50万元、电费3万元、水费0.35万元、差旅费0.5万元、会议费2.72万元、培训费0.68万元、公务招待费6.07万元、劳务费0.71万元、车辆运行及维护费3.39万元、其他交通费24.9万元。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的60.98万元减少1.26万元,2.1%。主要原因是:压缩过往车辆运行维护费及日常公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得胜镇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得胜镇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1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0个,资金293.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7%。
从评价情况来看: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积极履职,强化管理,党委政府认真对照制定的工作目标超前谋划,主动作为,采取得力有效措施,积极组织项目工作落实落地,通过对各个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各种指标均完成95%以上,达到了预期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加强项目资金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确保项目质量和项目资金使用安全,使各个项目实施运行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圆满完成了项目年初目标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
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我单位2019年预算资金数为793.18万元,决算数为813.01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文件793.18万元,调减指标9.62万元,非税未完成6.74万元,年底追加预算36.19万元)
整体支出中的项目资金在2019年度已全部使用,使用率为100%。
项目资金实行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积极配合各级审计部门组织检查,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无违反财务管理,财经纪律情况发生。会计核算真是完整,项目资金支出和原定用途、预算批复用途相符,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保证了机构的正常运转。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我单位根据自评结果合理安排预算支出,让资金用到实处,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3.75万元,执行数为287.01万元,完成预算97.7%。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便民服务大厅建设(运转)经费项目实施使为民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提高;二是村干部工资按时发放使村干部队伍得以稳定基层组织建设得以加强;三是村级运转经费实施确保了村级正常运转;四是计生事业费项目实施确保了计生服务对象意外伤害得到有效保护,计生相关政策得以有效宣传;五是民政信息员工作津贴实施,提高了村级民政工作效率和民生服务质量;六是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使得胜集镇环境得到有效整治、村镇环境达到亮化美化标准,整体环境面貌得到大幅度提升; 七是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项目实施确保了人大代表能够正常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八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经费项目实施为村级稳定和平安建设,村级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维护社会良好治安环境;九是乡镇(村)聘用法律顾问经费项目实施使我镇、村普遍建立和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形成纵向覆盖镇、村,横向覆盖全镇机关及所有行业部门的有序运作,规范完善的法律顾问网络体系;十是得胜宾馆维护支出项目实施确保国有资产得以有效保护管理。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是个别项目预算不足如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乡镇村聘用法律顾问经费存在一定缺口;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通过内部挖潜,培植财源增加非税收入进行补充;二是通过项目优化整合。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
截止部门决算公开时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已经较好应用实际工作中,满意率达到95以上。
(1)在绩效项目规划方面
我镇强化项目规划制定,注重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理性。
(2)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
我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项目实施程序,资金使用程序合法性,规范性。
(3)在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方面
我镇把项目绩效与政府年度整体工作目标同安排同布置,实行镇长负总责,值班领导具体抓绩效目标工作落实,部门分管领导协助。
(4)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我镇在实施项目绩效过程中注重项目实施产生的效果与项目预算安排相结合,严格遵循先绩效目标申报审批,后项目预算申报的原则。同时项目说明清楚明了,立项依据真实可靠,项目测算逻辑严密,年度(长期)目标明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 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 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 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 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