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社会养老保险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2020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竹山县社会养老保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竹山县社会养老保险局主要职能是: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参保对象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全县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管理、建立、记录及查询工作、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全县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离退休人员及其遗属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2、机构设置情况:竹山县社会养老保险局内设三个股室,分别是个人账户分配股,离退休人员管理股,办公室(财务股)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竹山县社会养老保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2、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竹山县社会养老保险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退休人员2人,无公车.
第二部分竹山县社会养老保险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竹山县社会养老保险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20541.6万元。与 2019 年度相比增加4449.77万元,增长27.6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41.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竹山县社会养老保险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20541.60万元,比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449.77万元,增长27.6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29.60万元,占总支出的0.63%;项目支出20412万元,占总支出的99.37%;
(一)基本支出情况
竹山县社会养老保险局2020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6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竹山县社会养老保险局2020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4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竹山县社会养老保险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41.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 2019 年度相比增加4449.77万元,增长 27.65%,主要是 2020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增加6000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052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11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1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支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2039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5.57万元,比 2019年初预算数5.94万元减少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竹山县社会养老保险局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2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13万元、津贴补贴25.32万元、奖金16.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0.7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3万元、职工基本医保保险缴费5.57万元、住房公积金9.7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万元、生活补助1.0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5万元;公用经费14.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57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1.31万元、邮电费0.58万元、差旅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工会经费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9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竹山县社会养老保险局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竹山县社会养老保险局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竹山县社会养老保险就2020 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 0.2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01万元,下降4.17%。公务接待费2020年度决算数0.2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01万元,下降4.17%。2020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8批、国内公务接待101人次,下降原因主要是压减不必要的开支,厉行节约。
竹山县社会养老保险局2020 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0.23万元,比 2020 年初预算数减少 2.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22%,其中: 公务接待费2020 年度决算数0.23万元,比预算数减少 2.25万元,预算执行率10.22%。下降原因主要是压减不必要的开支,厉行节约。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竹山县社会养老保险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1.17万元,比 2018年度11.31万元减少0.14万元。其中:办公费1.43万元、印刷费0.05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1.76万元、邮电费0.57万元、物业管理费0.23万元、差旅费2.86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工会经费3.97万元。
竹山县社会养老保险局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8万元,比 2019 年度增加2.91万元。其中:办公费3.57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1.31万元、邮电费0.58万元、差旅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工会经费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94万元。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相吻合。
(二)政府采购情况。
竹山县社会养老保险局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竹山县社会养老保险局无车辆。
共有房屋2435平方米,价值104.3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035平方米,价值53.48万元,其他用房1400平方米,价值50.84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竹山县社会养老保险局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资金204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全民参保登记”、“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41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比较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412万元,执行数为204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切实保障了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参保人员,让每一位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及时准确了解自己的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缴纳、获得相关补贴、享受待遇及其他个人权益的信息。按照省市时间节点较好的完成了我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按时足额为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养老金发放按时率和足额率均达100%,维护了社会稳定和退休人员的权益,。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年初合理安排预算项目资金,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使项目绩效目标与预算安排完全吻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 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 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 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 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