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水镇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2021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溢水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溢水镇的主要职能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承担乡镇各项日常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工青妇女及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
(4)承担乡镇经济发展、产业推进、扶贫开发、安全生产、项目管理、公有资产管理、防汛抗旱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5)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民政优抚、民族宗教、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教卫体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6)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7)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8)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2021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数2个,核算单位数2个,与上年一致,无差异。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溢水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2、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溢水镇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溢水镇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溢水镇2021年度收入合计2643.92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了885.47万元,减少25.09%,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13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3.92万元,占总收入的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溢水镇2021年度支出合计2874.05万元,比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10.92万元,减少3.72%;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161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47%。其中:基本支出837.25万元,占总支出的29.13%;项目支出2036.8万元,占总支出的70.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溢水镇2021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0.9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溢水镇2021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XX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溢水镇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8.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完成年初预算的220.84%。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206.81万元,减少7%,主要是2021年度扶贫项目减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744.87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7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6%。
(1)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3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4.3万元,年初无预算。
(2)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支出5.04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持平,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525.68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2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4%。
(4)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0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10万元,年初无预算。
(5)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5.6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5.6万元,年初无预算。
(6)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4.6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减少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
(7)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28.52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45.56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3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28%。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3.26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3.26,年初无预算。
(2)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支出0.97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持平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23.93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7%。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40.06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减少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4%。
(1)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1.99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减少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34%。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8.07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减少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
4、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61.52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1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04%。
(1)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61.52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1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04%。
5、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95.89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95.89万元,年初无预算。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支出54.33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54.33万元,年初无预算。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41.56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41.56万元,年初无预算。
6、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666.16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137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6.07%。
(1)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支出53.56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53.56万元,年初无预算。
(2)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321.98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321.98万元,年初无预算。
(3)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支出32.6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32.6万元,年初无预算。
(4)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支出26.61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26.61万元,年初无预算。
(5)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3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3万元,年初无预算。
(6)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支出8.4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8.4万元,年初无预算。
(7)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2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2万元,年初无预算。
(8)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18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18万元,年初无预算。
(9)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812.88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812.88万元,年初无预算。
(10)农业农村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支出68.1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68.1万元,年初无预算。
(11)农业农村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281.23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减少2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5%。
(12)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支出37.5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37.5万元,年初无预算。
7、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13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13万元,年初无预算。
(1)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支出13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13万元,年初无预算。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支出13.81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13.81万元,年初无预算。
(1)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察与矿产资源管理(项)支出13.81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13.81万元,年初无预算。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54.08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
10、自然灾害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18.82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18.82万,年初无预算。
(1)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支出8.82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8.82万,年初无预算。
(2)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支出10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10万,年初无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溢水镇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7.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0.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86.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溢水镇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95.89万元,支出总计95.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81%。项目支出95.89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增加95.89万元,增长100%,支出增加95.89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21年度东川产业拆迁等支出增加。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溢水镇2021年度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溢水镇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13.1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08万元,下降0.6%。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度决算数3.4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度决算数3.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3、公务接待费2021年度决算数9.7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08万元,下降0.8%。2021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80批、国内公务接待2220人次,下降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管理,压减支出。
溢水镇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13.15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减少0.12万元,完成预算的99.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预算数持平,预算执行率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度决算数3.4万元,比预算数减少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0万元,比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3.4万元,比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2021年度决算数9.75万元,比预算数减少0.12万元,预算执行率98.78%。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溢水镇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31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36.91万元。其中:办公费10.31万元、印刷费1.05万元、邮电费7.5万元、水费3.61万元、电费3.58万元、差旅费1.09万元、维(修)护费17.03万元、会议费2.15万元、培训费1.85万元、公务接待费9.75万元、劳务费9.05万元、委托业务费2.5万元、工会费9万元、公车维护运行费3.4万元、其他交通费2.6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费1.81万元。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81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安排项目增加劳务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溢水镇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竹山县溢水镇共有固定资产669.11万元。
单位共有房屋8654.7平方米,价值497.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014平方米,价值370万元;业务用房3774平方米,价值97万元;其他866.7平方米,价值30.7万元。
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0个,资金203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4.94%。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比较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9.5分。
1.执行率情况:本年度按照预算数进行执行,执行率达到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本年度按照产出、社会效益、满意度三项指标对绩效目标进行评价,评价的结果均为优秀。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本年度无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村干部工资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7.5万元,执行数为281.23万元,完成预算113.63%。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2021年全镇村(社区)干部工资待遇全部在年内保障到位,确保村干部工资待遇正常兑现,保证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是该项目有效保障了村级组织正常高效运行,有效发挥其主要效能,确保了村干部工资待遇正常发放,为辖区20个村(社区)村干部,发放工资待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本年度村(社区)干部存在变动情况,导致项目资金使用存在延迟发放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1.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溢水镇相关职能办公室将对本年度村(社区)干部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调整到位,确保干部的稳定性,同时做到按时逐月发放干部工资,避免延迟现象发生。
2.溢水镇在下年度的预算安排当中,结合本镇实际情况,摸清底数按照县级文件精神,做好年度预算工作,同时将预算资金合理化使用,保障资金使用的效益,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公开,通过开展绩效自评,提高资金使用率,让村(社区)干部切实建立起服务群众的基层战斗堡垒。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
村级运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8.1万元,完成预算113.5%。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2021年全镇村级运转经费,全部在年度内保障到位,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保证了辖区居民办事的便捷性与快捷性;二是该项目有效保障了村级组织正常高效运行,有效发挥其主要效能,确保了辖区19个村、1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对2021年度村级运转经费使用情况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对资金的合理化使用及监管产生巨大经济效益。由于本年度村(社区)工作量大,服务群众水平不断提高,所投入产生的费用与往年相比有所增长,因此本年度的村级运转经费预算数额与实际所需额度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改进措施:1.在下一步工作当中,溢水镇将结合村级报账制,规范性的指导村级进行财务费用核销,引导村级节约各项开支,确保已有资金使用到位,鼓励村级发展集体经济增收。2.溢水镇在下年度的预算安排当中,结合本镇实际情况,按照县级文件精神,做好年度预算工作,同时将预算资金合理化使用,保障资金使用的效益,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公开,通过开展绩效自评,提高资金使用率,确保村级正常运转,为村支两委提升为民服务办事能力,提高服务群众能力水平提供资金保障。
专职消防队服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配备镇级消防员5-6名,配齐消防车辆及其他消防设备,协助县消防队开展溢水镇及周边乡镇消防工作,消防执行次数达到50余次以上,确保群众生命及财产不受到损失;二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因消防队员工资低,没有积极兴;二是没有五险,缺泛保障。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队员教育培训,提高思想素质和消防抢险技能;二是见议提高消防队员工资。
便民服务大厅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进一步加强溢水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创造规范、高效、诚信、开放的政务服务环境,着力培育机关效能建设,提升基层便民服务水平,实现“一网通办”,服务优质企业,为基层便民服务提供经费保障;二是为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便民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高效、清廉、为民的新型政务服务理念。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便民大厅单位部门增加,办公硬件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见议适当提高便民大厅运转经费。
计生事业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7万元,执行数为5.47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确保各级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在我镇能够全面贯彻执行,确保优生优育,健康检查,关爱奖特扶对象,打击“两非”案件,促进计生工作有序开展,保障溢水镇20个村(社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为计生工作人员提供资金保障,确保计生经费专项支出;二是有效实施计生管理,提高计生政策知晓率,宣传新时期计划生育政策,确保2021年计生业务及优质服务工作高效运转。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民政信息员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万元,执行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为切实加强溢水镇民政队伍建设,促进各项民政政策落实落细,确保村级民政信息业务工作有序高效运转。需要配备或村干部兼职民政信息员,依据竹山县民政局2015年11月25日《关于请求配备村级民政信息员的请示》,按照每个村(社区)一名信息员100元/月的标准共需预算工作津贴2.4万元;二是加强民政队伍建设,促进各项民政政策落实,确保2021年村级民政信息业务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发挥民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群众满意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农村环境整治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61.5万元,完成预算163.75%。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环境整治长效机制项目预算用于国道沿线、集镇环境整治40万元。确保环卫车辆正常运转运行,农村和集镇环境卫生垃圾及时有效清运、环境卫生规范有序,确保环境整治日常业务工作高效运行;二是城乡居民居住环境得到亮化美化,民众生活质量得到极大改善。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农村环境整治要求越来越高,乡镇压力越来越大;二是专项经费严重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经费保障。
乡镇、村、聘请法律顾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形成纵向覆盖县、镇、村(社区)三级,横向覆盖全县党政机关及所有行业部门的有序运作、规范完善的法律顾问网格体系,为构建平安稳定社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保障;二是规范党政机关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行为和公民涉法涉诉行为,增强公民法律意识,让公民切实得到法律保障,建设平安法治社会,增强群众幸福感。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乡镇人大事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4万元,执行数为5.0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确保2020年度镇人大代表认真履职,积极参政议政,对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提供经费保障;二是确保2021年度镇基层人大代表活动正常开展,提高基层人大代表认真履职,积极参政议政能力,开展人大代表为群众办实事、谋福利活动,走访贫困户,积极宣讲党的方针政策。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9万元,执行数为4.6万元,完成预算78%。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建设政策法规体系,加大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力度,提高社会治安管理水平,增强群众法律意识,确保2020年平安稳定工作落实;二是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建设政策法规体系,实现基层社会治安联防、矛盾纠纷联调、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平安建设联创,确保平安稳定工作落实。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溢水镇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加强了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了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了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凡涉及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