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011446809/2022-73493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日期
2022年11月28日 11:03:19
发布机构
竹山县
文号

竹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一、2021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二、2021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四、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的指挥、管理、协调、调度等有关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队伍风纪监督管理和现场纠察工作;负责对全县的城市管理和重大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统一部署、负责数字化城管的运行和指挥调度工作;检查背街小巷、临街立面容貌、出店经营、乱搭乱建等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户外广告、标牌、景观灯饰、门店招牌、横幅布标设置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梁、护岸、隧道、路灯、箱体、管(杆)线、供排水、污水处理、户外停车场等各类公用设施执法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建设以外的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和城市道路挖掘的行政审批和许可证发放工作;依法组织征收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和挖掘修复费,做好与负责规划管理的部门对违法建设的认定与衔接,依法查处拆除违法违规建筑,配合查处违法违规用地案件;负责受理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隶属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大队内设机构分为“六队两室”工作格局,即三个市容秩序管理中队,一个综合执法中队,二个两违治理中队,一个办公室,一个财务室。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

2、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0(含行政工勤编制0),事业编制29(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含行政工勤人员0),事业人员29(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5在编实有车辆5

第二部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收入合计430.61万元。2020年度相比减少30.21万元,减少93%,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0.6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支出合计430.61万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0.21万元,减少93%;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其中:基本支出342.71万元,占总支出的80%;项目支出87.9万元,占总支出的2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2.7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

(二)项目支出情况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0.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99%。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30.21万元,减少93%,主要是 2021年度比2020年度年底追加调资有差异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350.11万元,2021年初预算数减少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5.66万元,2021年初预算数相同,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32.69万元,2021年初预算数相同,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支出0.5万元,2021年初预算数相同,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2.47万元,2021年初预算数相同,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7.56万元,2021年初预算数相同,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0.02万元,2021年初预算数相同,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7.54万元,2021年初预算数相同,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7.28万元,2021年初预算数相同,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2.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0.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2.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9.1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9万元,下降91%1、因公出国(境)费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2021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共计0人次。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度决算数9.12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度减少0.9万元,下降9%,下降原因是本年度新购的公车保养维护费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3、公务接待费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2021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批、国内公务接待0人次。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9.122021年初预算数减少6.38万元,完成预算的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预算执行率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度决算数9.12万元,比预算数减少6.38万元,预算执行率5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0万元,比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9.12万元,比预算数减少6.38万元。下降原因是本年度新购的公车保养维护费少。公务接待费2021年度决算数0元,比预算数减少0万元,预算执行率0%。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35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18.91万元。其中:办公费2.91万元、印刷费1.32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0.51万元维修费4.17万元、劳务费1.52万元、工会经费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3万元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和2021年年初预算数基本一致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竹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有固定资产124万元(固定资产原值)。

单位共有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业务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其他0平方米,价值0万元。

截至202112月31日,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5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8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2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1、保障聘请18名协管人员的工资及五险预算项目2、开展了日常的法律法规培训,并加大城区乡镇违法建设的日常巡查,对违法建设的案件依法查处,有效的遏制了城区乡镇违法建设现象。项目3、扎实有效的开展西关农贸市场的日常管理,确保市场内有序摆放、干净整洁,为顺利通过文明城市验收打下了基础。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7.9万元,执行数为87.9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在规划区内开展违法建设执法监督,坚决遏制了乱搭乱建的情况;二是对西关市场内部的维修,水电全部重新修缮到位,市民对市场内部的改善比较满意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好公车管理制度;四是每月不拖欠临时工工资,及时缴纳五项保险,安定社会秩序,提高临时工的自信心,加强工作效率更好的协助城管队员对市容市貌的管理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决算绩效管理观念不深入,对这项管理制度的认知不是十分到位;二是视野不宽狭隘思想认为实施绩效管理增大了工作量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议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管理业务培训,使财务人员认识到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建立目标明确绩效管理计划,单位各股室都要参与进来,共同完成单位绩效管理目标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组织,把绩效考核定位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服务社会的目标上单位的领导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了解绩效管理目的,建立规范化的考核制度,树立正确的绩效考核导向。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执法大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