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2021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竹山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竹山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的主要职能是:(1)环卫所自2018年环卫作业实行市场化运作后,由环卫所管理考核的承包方武汉锦洲保洁公司具体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及城乡结合部的清扫保洁、机扫、机洗、洒水降尘;日产100吨生活垃圾的收集、中转、压缩运输处理工作;城区公共设施配套、管理、维修及公厕的管理和维护。2019年由保洁公司承担环卫作业面积年初为117万平方米,后新增南山二期面积5万平方米、城乡结合部新增面积36.29万平方米;截至2021年底目前保洁公司实际承担环卫作业面积为158.29万平方米;城区公厕原管理公厕23个,2019年新增管理公厕12个,目前共管理公厕35个;
(2)负责县城环卫规划的编制、修订;
(3)加强行业管理并向省、市上报环卫信息及相关资料;
(4)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违反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人和事实施处罚;
(5)参与县城规划区的规划、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和履行对建设工程渣土以及改、扩建、装饰装修中产生的渣土、废弃物管理工作;
(6)征收垃圾处理费;
(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大型迎检接待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我所属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下属二级差额拨款、实行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属财政补助拨款二级预算单位。
所内设办公室、财务室、环卫市场化作业考核组、环卫规费征缴中心。全所拥有办公面积965.56平方米。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竹山县环卫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
2、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竹山县环卫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21辆,在编实有车辆21辆。
第二部分竹山县环境卫生管理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竹山县环境卫生管理所2021年度收入合计1329.04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了130.78万元,减少8.96%,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1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9.0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竹山县环境卫生管理所2021年度支出合计1329.04万元,比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了130.78万元,减少8.96%,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1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其中:基本支出178.13万元,占总支出的13.4%;项目支出1150.91万元,占总支出的8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竹山县环境卫生管理所2021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8.1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
(二)项目支出情况
竹山县环境卫生管理所2021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0.9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竹山县环境卫生管理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9.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91.2%。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了130.78万元,减少8.96%,主要是2021年度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时间及财政收支制度由2020年的权责发生制改变为收付实现制,单位因项目资金的合同签订的拨付时间问题,未及时拨付到位,导致未拨付项目资金结转到下一年,当年按实际支付进行账务核算,所以导致决算时未及时全额完成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0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0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0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支出0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8.36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支出24.69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7.15万元;②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94万元;
(2)残疾人事业支出(款)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项)0.4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3.27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9.64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0.04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9.6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1275.49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减少12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5.55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竹山县环境卫生管理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8.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竹山县环境卫生管理所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竹山县环境卫生管理所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竹山县环境卫生管理所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1.9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37万元,下降15.88%。1、因公出国(境)费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2021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共计0人次。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度决算数1.96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度减少0.37万元,下降15.88%,减少原因是车辆维修维护费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度决算数1.9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37万元,下降15.88%,减少原因是车辆维修维护费减少。3、公务接待费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下降0%。2021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批、国内公务接待0人次。
竹山县环境卫生管理所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1.96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减少0.37万元,完成预算的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预算执行率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度决算数1.96万元,比预算数减少0.37万元,预算执行率8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0万元,比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1.96万元,比预算数减少0.37万元,减少原因是车辆维修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预算数减少0万元,预算执行率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竹山县环境卫生管理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0万元。其中: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政府采购情况。
竹山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竹山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共有固定资产348.01万元。
单位共有房屋965.56平方米,价值114.3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965.56平方米,价值114.37万元;业务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其他0平方米,价值0万元。
单位共有车辆2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1273.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7.26%。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比较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竹山县环卫所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城区环境卫生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竹山县环卫所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资金1273.8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比较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73.89万元,执行数为1143.2万元,完成预算的89.73%。主要产出和效果:城区环境卫生质量得到了较大提高,市民对城区环境卫生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升。
根据期初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环卫所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产出与效果、预算管理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目的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规范预算资金分配,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体现政府公共服务目标。同时将结果导向的绩效理念引入到了管理当中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并与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相结合,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政府部门服务绩效的提升,促进部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效率,注重工作实际,促进绩效提升,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期初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环卫所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产出与效果、预算管理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目的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规范预算资金分配,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体现政府公共服务目标。同时将结果导向的绩效理念引入到了管理当中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并与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相结合,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政府部门服务绩效的提升,促进部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效率,注重工作实际,促进绩效提升,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
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