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2021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竹山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竹山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上级组织重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和草场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助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8.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乡镇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场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县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7.承担县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等议事协调和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1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要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县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20.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上级组织重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场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气象局、县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场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场火险、火灾信息。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县水利和湖泊局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等极端天气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县林业局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场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6)县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按照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的职责分工,执行县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应急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所属二个二级事业单位,即:县地震台、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县应急救援中心,内设九股一室,即: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宣教法规股、应急指挥中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基础股、安全生产执法和事故调查评估股、火灾防治管理股、防汛抗旱股、救灾和物资保障股。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竹山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县地震台属独立核算单位独立编报,县应急救援中心2021年未编制预决算,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财务未独立由局一起编报公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竹山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退休人员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竹山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竹山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873.83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2273.41万元,减少72.24%,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27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3.8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竹山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122.67万元,比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224.27万元,增加28.77%;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252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8.8%。其中:基本支出413.71万元,占总支出的13.25%;项目支出2708.96万元,占总支出的86.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竹山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3.7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竹山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08.9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竹山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2.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518.8%。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2224.27万元,增长247.58%,主要是2020年度结转结余救灾项目资金2248.84万元在2021年度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5万元,2021年初预算数追加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4.36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1%。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34.69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2%。
(2)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3.1万元,2021年末追加预算数3.1万元。
(3)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支出0.47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6.1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8.89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5%。
(1)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0.06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8.83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6%。
4、农林水支出(类)支出42.39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4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水利(款)防汛(项)支出27.67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27.67万元。
(2)扶贫(款)其他扶贫(项)支出14.72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14.72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0.26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2%。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2981.76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288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78%。
(1)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52.9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04.16%。
(2)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65.28万元,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65.28万元。
(3)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支出11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4.97%。
(4)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项)支出15.47万元,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15.47万元。
(5)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项)支出107.95万元,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107.95万元。
(6)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支出20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66.67%。
(7)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支出1240万元,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1240万元。
(8)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项)支出70.7万元,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70.7万元。
(9)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项)支出814.41万元,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814.4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竹山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3.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8.26万元、津贴补贴67.51万元、奖金65.95万元、绩效工资19.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4.69万元、职工基本医保保险缴费6.5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7万元、住房公积金30.2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57万元等;公用经费41.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72万元、印刷费0.89万元、水费0.95万元、电费4.16万元、邮电费1.52万元、取暖费0.14万元、物业管理费0.27万元、差旅费2.71万元、维修(护)费0.62万元、会议费0.92万元、培训费0.65万元、公务接待费4.83万元、专用燃料费0.35万元、劳务费6.25万元、工会经费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竹山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竹山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竹山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7.9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07万元,下降0.88%。1、因公出国(境)费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上年度保持一致。2021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共计0人次。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度决算数3.1万元,与上年度保持一致。3、公务接待费2021年度决算数4.8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07万元,下降0.88%。2021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7批、国内公务接待690人次。
竹山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7.93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减少0.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预算执行率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度决算数3.1万元,与预算数一致,预算执行率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0万元,比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3.1万元,比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2021年度决算数4.83万元,比预算数减少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竹山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71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15.48万元。其中:办公费6.72万元、印刷费0.89万元、水费0.95万元、电费4.16万元、邮电费1.52万元、取暖费0.14万元、物业管理费0.27万元、差旅费2.71万元、维修(护)费0.62万元、会议费0.92万元、培训费0.65万元、公务接待费4.83万元、专用燃料费0.35万元、劳务费6.25万元、工会经费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万元。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65万元,降低20.74%。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招聘八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员增加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竹山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4.35万元,占政府采购总支出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竹山县应急管理局共有资产317.05万元。其中:车辆2辆,价值33.97万元;房屋2栋,共有1078平方米,价值91.23万元。
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资金2708.96万元,占总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经费”、“应急救灾专项”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22.6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比较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竹山县应急管理局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及时申请专项检查经费及时到位,保证项目资金的时效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内容合规使用资金,切实发挥资金最大使用效益。
(2)公开情况。2021年度项目经费支出与单位预决算一并在竹山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竹山县应急管理局公开表.xls
附件: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自评表.doc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表.doc
附件:安全生产项目自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