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地震台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2021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竹山县地震台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竹山县地震台的主要职能是:根据《防震减灾法》规定,竹山县地震台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编制并组织实施我县的防震减灾发展规划与计划。
(2)负责管理本地区地震监测预报、地震宣传与科普教育、工程抗震、震害预测工作。
(3)开展地震监测速报工作,并承担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关办事机构的职责。负责提出地震趋势预报意见。负责震情、灾情速报,管理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灾区重建规划。
(4)管理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防御工作,管理城镇及重大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5)管理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审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抗震设防标准,检查重大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标准的执行情况。
(6)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组织实施防震减灾方面的科学研究项目,推广应用地震科技新成果。
(7)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县人民防震减灾意识。
(8)保护地震监测设施与监测环境,完成县政府与上级地震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
1988年5月17日正式成立了“竹山县地震台”,负责地震监测工作, 1994年2月成立“竹山县地震办公室”,与地震台合署办公。1997年9月将“竹山县地震办公室”与“竹山县地震台”合并更名为竹山县地震台(县科委二级事业单位)。2003年10月为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科级职数2名。2004年经县编委会核定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2008年12月列入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019年3月更名为竹山县地震台,合并至应急管理局。从决算构成看,部门决算由本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本级决算构成。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竹山县地震台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2、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竹山县地震台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竹山县地震台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竹山县地震台2021年度收入合计158.78万元。与2020年度186.24万元相比减少27.46万元,减少14.7%,与年初预算数181.44万元相比减少2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7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竹山县地震台2021年度支出合计158.78万元,比2020年度决算数186.24万元 减少27.46万元,减少14.7%;与年初预算数181.44万元相比减少2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其中:基本支出126.78万元,占总支出的79.8%;项目支出32万元,占总支出的2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竹山县地震台2021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7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
(二)项目支出情况
竹山县地震台2021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竹山县地震台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5%。完成年初预算的87.5%。与2020年度179.82万元相比增加1.62万元,增长0.9%,主要是2021年度人员经费正常调整工资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127.75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148.24减少2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
(1)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95.76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120.24万元减少2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7%。
(2)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支出28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28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地震事务(款)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支出4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3.85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13.91万元减少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13.31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支出0.17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0.17万元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0.37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0.6万元减少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6%。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5.21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7.31万元减少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1%。
(1)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0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加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5.21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7.31减少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2%。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1.96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11.96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竹山县地震台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5.02万元、津贴补贴15.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缴费13.31万元、职工基本医保保险缴费5.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4万元、住房公积金11.9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6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6万元等;公用经费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51万元、印刷费0.19万元、电费0.04万元、邮电费0.05万元、差旅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劳务费0.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竹山县地震台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竹山县地震台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竹山县地震台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0.0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41万元,下降96.4%。1、因公出国(境)费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增长(下降)原因无。2021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共计0人次。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增长(下降)原因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增长(下降)原因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增长(下降)原因无。3、公务接待费2021年度决算数0.0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41万元,下降96.4%。2021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批、国内公务接待12人次,下降原因来访人数减少。
竹山县地震台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0.09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数减少2.41万元,下降9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预算执行率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预算数减少0万元,预算执行率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0万元,比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0万元,比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2021年度决算数0.09万元,比预算数减少2.4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竹山县地震台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6.4万元。其中:办公费0.51万元、印刷费0.19万元、电费0.04万元、邮电费0.05万元、差旅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劳务费0.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5万元。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竹山县地震台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竹山县地震台共有固定资产61.8万元。
单位共有房屋25.7平方米,价值6.3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业务用房25.7平方米,价值6.36万元;其他0平方米,价值0万元。
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7.5%。从评价情况来看,地震监测网络设施运行安全高效,数据产出真实可靠,速报能力逐步提高,加强地震宣传与科普教育,全民防震减灾意识逐步增强,有效保护了地震监测设施与监测环境,完成了县政府与省、市地震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地震监测网络设施运行安全高效,数据产出真实可靠,速报能力逐步提高,加强地震宣传与科普教育,全民防震减灾意识逐步增强,有效保护了地震监测设施与监测环境,完成了县政府与省、市地震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地震测报网络运行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万元,执行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测震、地面卫星连续观测、地震信息反馈节点等地震监测设施安全有效运行,有效运行率均达到95%以上,地震应急技术支撑能力和监测水平明显提高;地震宏观异常观测、流动监测预设网点运行状态良好;扎实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六进”宣传活动,全民防震减灾意识、防震避震能力普遍提升。需要改进的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地震测报网络运行专项资金财务管理,从制度上明确各部门在报账过程中的职责,严格审核项目支出的原始凭证,避免虚假票据,健全财政报账制的会计核算办法,提高会计基础工作水平;二是提高报账制工作质量,规范报账审核程序,明确拨款手续,明晰报账资金的范围,确保报账收支内容的完整性。项目结束的,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时报账,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三是强化地震测报网络项目后期监管,应采取抽查的形式加强监管。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地震测报网络是一个长期性项目,为了保证项目质量,县地震台采用向社会公开监督的工作方式,及时通报项目的运行情况。该项目的项目资金均有县财政授权支付拨款的形式运作。资金在年初就已确定,然后按照每个季度的分批拨付进行使用,避免了在使用过程中的超支情况。
地震监测工作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监测网络设施的安全高效运行,产出真实可靠地震测报信息为全县地震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调度救援提供了科学有效的依据;通过在省防震减灾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月、科技宣传周、防灾减灾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段,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六进”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震避震知识,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综合防御能力,有效提高了地震灾害防御能力。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竹山县地震台公开.xls
附件:地震测报运行自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