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011446809/2024-34814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15日 10:50:00
发布机构
竹山县民政局
文号


                                         

竹山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竹山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竹山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竹山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竹山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贯彻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贯彻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法规政策,拟订全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拟订婚姻登记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指导社会捐助、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竹山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竹山县民政局本级、竹山县社会福利院、竹山县殡葬执法队、竹山县社会救助管理局、竹山县救助管理站、竹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决算组成。

  

纳入竹山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竹山县民政局(本级)

  

2.竹山县社会福利院

  

3.竹山县社会救助管理局

  

4.竹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5.竹山县救助管理站

  

6.竹山县殡葬执法队

  

第二部分 竹山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 竹山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7992.23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85.03万元,减少4.69%,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以及项目完工支出减少。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7992.23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85.03万元,减少4.6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92.49万元,占本年收入98.3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9.74万元,占本年收入1.67%

  

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7992.23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85.03万元,减少4.69%。其中:基本支出1059.35万元,占本年支出5.89%;项目支出16932.88万元,占本年支出94.11%

  

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7992.23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85.03万元,减少4.69%。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以及项目完工支出减少。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92.49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514.1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下达民政一般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孤儿助学工程、下达2022年省级民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追加2022年人员经费(零星调资)发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9.74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增加284.28万元。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92.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3%。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14.11万元,增加2.9%。主要原因是追加2022年人员经费(零星调资)发放及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92.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48.74万元,占78.27% ,主要是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抚恤、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残疾人就业支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临时救助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40.68万元,占2.30%,主要是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3.农林水支出3734万元,占21.11%,主要是用于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9.06万元,占0.39%,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47.32万元,支出决算为1769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3.7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年初预算为2234.77万元,支出决算为1384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9.69%

  

1.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72.35万元,支出决算为45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74%。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22年人员经费(零星调资)、2022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奖金及离退休人员补贴、202110月至202212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休人员增资及2021年结转资金本年支付。

  

2.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81.04万元,支出决算为4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66%。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结转资金本年支付。

  

3.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部门本年未申请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164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基层治理创新引导资金、下达2022年省级民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发放。

  

4.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38.34万元,支出决算为16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28%。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还未完成,资金暂未支付。

  

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单位本年未申请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22.47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奖金及离退休人员补贴。

  

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9.38,支出决算为7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本单位未申请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9.07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22年人员经费(零星调资)发放。

  

8.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单位本年未申请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3.47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21年人员经费(零星调资)发放。

  

9.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单位本年未申请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180.41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10.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单位本年未申请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67.53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鄂财社发[20215号,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补贴发放。

  

11.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年初预算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08%。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达2022年省级民政一般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竹山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项目、鄂财社发[202114号,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民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发放。

  

12.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年初预算为530万元,支出决算为49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6%

  

13.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年初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单位本年未申请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673.07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达2022年省级民政一般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下达2022年省级社会救助资金(第二批)预算发放。

  

15.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未申请预算,支出决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16.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未申请预算,支出决算为4532.01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达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下达2022年省级社会救助资金(第二批)。

  

17.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未申请预算,支出决算为903.58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放。

  

18.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未申请预算,支出决算为0.32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救助资金本年发放。

  

19.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9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达2022年省级社会救助资金(第二批)预算、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2021年结转资金本年支付。

  

20.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64万元,支出决算为1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1%。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结转资金本年支付。

  

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年初预算为43.48万元,支出决算为4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6%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7万元,支出决算为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7.65万元,支出决算为2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4%

  

3.农林水支出(类)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单位未申请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3734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低保)发放。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年初预算为69.06万元,支出决算为6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9.06万元,支出决算为6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9.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92.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7.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63万元,支出决算为10.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86万元,增长8.8%。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大修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8.6万元支出决算为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8.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截止202212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3万元,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1.79万元,减少46.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原则,减少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3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国内相关工作单位,主要是开展外单位来我单位交流工作及我局接受上级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8个,22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99.74万元,本年支出299.7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简述本部门使用科目)

  

()其他支出()。支出决算为299.7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等方面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7.2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2万元,增长2.21%。主要原因是:水电费等开支2022年年初支付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竹山县民政局共有固定资产4177.27万元。

  

单位共有房屋26368.74平方米,价值3982.0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932平方米,价值183.54万元;业务用房16431平方米,价值3422.7万元;其他6005.74平方米,价值376.14万元。

  

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

  

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6,资金16932.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4.11%。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比较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民政局按照绩效目标体系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项目资金管理按照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管理;无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能够完成年初预算数和达到预期目的。一是按照财政局工作要求做好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信息填报,加强对项目资金的全链条绩效管理。二是建立绩效目标管理机制。今后,所有新申报的项目,入库申报时必须同步编制绩效目标,做到绩效目标明确、细化、量化。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社会救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鄂民政规[2019]1号文件精神,县民政局按月提供社会救助对象发放花名册,县财政局社保股审核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资金拨付到指定银行,指定银行再将资金划入救助对象个人账户。救助对象凭有效证件和存折到当地金融机构领取救助金。全年共发放社会救助资金1.53亿元,资金及时发放率、足额发放率均为100%

  

城乡低保项目经费绩效自评综述:2022年全县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153517559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8272.0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98555人,发放城市低保金404.8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113717004人,发放农村低保金7867.21万元。特困供养对象5584 人(分散4343人、集中1241 人),发放特困供养资金5945.53万元。实施临时救助对象546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937.77万元。为271名死亡特困供养对象拨付丧葬费补助资金138.5万元。全年新增城乡低保对象567户、892人,新增特困供养人员514人。动态退出城乡低保对象14551575人,退出特困供养对象340人。

  

婚姻登记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经费是开展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的重要保障,全年共办理结婚证1400对;离婚证400对;补证500对,保障了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工作经费已按照计划完成目标,且完成质量较好,所有项目已按预定计划进度完成,达到预期效果。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高龄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累计为8510名高龄老人发放津贴540.281万元。所有资金按照社会化发放要求,按月由县农村商业银行直接发到高龄对象指定账户。

  

殡葬项目绩效自评综述:2022年度,殡葬项目经费120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主要用于殡仪服务专项业务费,聘用人员工资,丧葬用品成本,水电费,车辆费,殡仪设施设备维护更新及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有效保障了殡葬设备设施进一步提升,加强了为群众服务的能力,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殡葬活动,保护了生态环境。全年未发生重大问题。提升了社会满意度,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绩效量化指标评价不细,二是绩效评价工作质量亟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今后的项目绩效支出管理过程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学习,科学谋划和编制预算;进一步加强对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专业知识学习,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升专业能力,为科学、合理编制绩效目标奠定基础。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结合绩效评价发现的不足之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结合项目预算内容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对整体和项目绩效指标进行了优化调整。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一是参考近两个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合理测算经费预算,对项目涉及的新建项目, 综合考虑项目立项、政府采购和合同进度款支付进度等因素,合理编制项目预算;二是绩效指标值的设置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高度匹配,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和压力性;三是充分应用绩效运行监控结果,对于因突发事件、政策调整等客观因素导致预算支出预计存在缩减且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按程序调减预算,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

  

本单位无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竹山县民政局2022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

  

反映残疾人就业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应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应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应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4.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附件1

  

2022竹山县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竹山县民政局下设5个二级单位(分别是:1竹山县社会福利2竹山县葬执法队3竹山县社会救助管理4竹山县救助管理站;5、竹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及8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和慈善事业股、社会组织管理股、人事教育股、规划财务股

  

(一)部门支出情况:2022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数19143.317万元,其中:上级财政拨款及福彩公益金预算数16796万元,县级财政拨款预算数2347.317万元(基本支出859.657万元,项目支出1487.66万元),⑵部门整体支出执行数17992.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9.347万元,项目支出16932.879万元部门整体支出执行率达到94%。⑶结余资金1151.091万元,县财政已收回299万元,其余资金852.091万元结转到下年度继续使用。

  

2022年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有:(一)加强困难群众托底保障。(二)积极发展养老育幼等服务业。(三)着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救助水平,加强“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加快实施县殡仪馆扩建、儿童福利院新建等项目。持续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行动,积极开展安宁疗护工作,有效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二)年度绩效目标:

  

竹山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主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突出抓基础、抓重点、抓推进、抓落实,以社会救助水平逐步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日益完善、社会组织建设创新发展、基层民主建设扎实开展、区划地名工作有序推进,提高对社会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服务保障水平、全面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加快培育社会组织发展、提高和强化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支撑,积极实现民政保障民生、发展民生、服务国防和服务社会的职能目标,设立绩效指标,并严格按已定指标实施。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竹山县民政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2

  

(三)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由局领导负主要责任,由我局规划财务股牵头,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股室责任,确定评价指标细则,各部门协调合作,确保评价工作准确、有效。

  

组织实施:根据评价计划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2年民政项目资金到位16932.879万元其中:本级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经费220万元,社会救助项目经费600万元,城乡低保工作项目经费15万元,高龄津贴项目经费530万元,结婚登记工本费项目经费2.66万元,殡葬项目经费12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2年民政项目资金支出16932.879万元其中:本级项目经费支出1145.75万元,预算执行率77%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民政局按照绩效目标体系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项目资金管理按照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管理;无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能够完成年初预算数和达到预期目的。一是按照财政局工作要求做好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信息填报,加强对项目资金的全链条绩效管理。二是建立绩效目标管理机制。今后,所有新申报的项目,入库申报时必须同步编制绩效目标,做到绩效目标明确、细化、量化。

  

4.本年度干部职工奖励性工资兑现情况:2022年干部职工奖励性工资已经全部发放到位,资金主要是用不可预见费发放,不足部分用公用经费补差。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从项目的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救助项目根据鄂民政规[2019]1号文件精神,县民政局按月提供社会救助对象发放花名册,县财政局社保股审核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资金拨付到指定银行,指定银行再将资金划入救助对象个人账户。救助对象凭有效证件和存折到当地金融机构领取救助金。全年共发放社会救助资金1.53亿元,资金及时发放率、足额发放率均为100%

  

城乡低保项目2022年全县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153517559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8272.0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98555人,发放城市低保金404.8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113717004人,发放农村低保金7867.21万元。特困供养对象5584 人(分散4343人、集中1241 人),发放特困供养资金5945.53万元。实施临时救助对象546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937.77万元。为271名死亡特困供养对象拨付丧葬费补助资金138.5万元。全年新增城乡低保对象567户、892人,新增特困供养人员514人。动态退出城乡低保对象14551575人,退出特困供养对象340人。

  

婚姻登记项目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经费是开展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的重要保障,全年共办理结婚1400;离婚400;补证500对,保障了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工作经费已按照计划完成目标,且完成质量较好,所有项目已按预定计划进度完成,达到预期效果。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高龄津贴项目累计为8510名高龄老人发放津贴540.281万元。所有资金按照社会化发放要求,按月由县农村商业银行直接发到高龄对象指定账户。

  

殡葬项目2022年度,殡葬项目经费120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主要用于殡仪服务专项业务费,聘用人员工资,丧葬用品成本,水电费,车辆费,殡仪设施设备维护更新及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有效保障了殡葬设备设施进一步提升,加强了为群众服务的能力,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殡葬活动,保护了生态环境。全年未发生重大问题。提升了社会满意度,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从项目效果来分析

  

社会救助项目社会救助资金1.53亿按月通过银行社会化发放,直接拨付到社会救助对象手中,资金发放工作做到了发放对象准确、发放金额达标、发放及时,达到预期工作目标。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做到热情服务,为前来咨询的困难群众详细耐心解答各种疑问,服务态度与工作质量得到群众好评,工作绩效目标达到零投诉,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了社会满意度,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城乡低保项目城乡低保工作经费是开展城乡低保对象认定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保障。及时认定审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保障其基本生活,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对城乡低保对象开展年度核查,实行按月动态管理,确保条件好转、死亡等对象及时退出保障范围,提高了救助的精准度,提升了低保资金的使用效能。

  

婚姻登记项目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项目已按照计划完成目标,且完成质量较好,所有项目已按预定计划进度完成,达到预期效果。保障了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维护了社会稳定。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权益,提升了社会满意度,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高龄津贴项目高龄津贴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创新高龄老人福利制度模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提高老年人满意度和幸福感。高龄津贴资金的使用率、及时发放率、足额发放率均为100%

  

殡葬项目殡葬改革是革除陋习、倡导文明,保护生态、集约资源的重要社会改革,更是一项普惠群众、造福后代的民生工程。进一步改善殡葬设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项目绩效支出管理过程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学习,科学谋划和编制预算;进一步加强对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专业知识学习,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升专业能力,为科学、合理编制绩效目标奠定基础。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在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紧密结合近三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实际认真编制项目,使项目资金执行与预算相吻合。

  

(三)拟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与单位预决算一并在竹山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五、2022年度竹山县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后)

                                           


2022年度竹山县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日期:

2023.4.25


总分:98.8


单位名称

竹山县民政局

基本支出

总额

1059.347万元

项目支出总额

16932.879万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A/B)

得分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19143.317万元

17992.226万元

94%

18.8

目标140分):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方便了空巢老人托养、日间照料,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满足城乡散居留守老年人日常照料、情感交流、文化娱乐等基本服务需求。丰富我县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发展壮大福利事业,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引导组织老年人进行文明健康的健身活动,破除封建迷信,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

标值

实际完

成值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低保、特困人员救助

14217.61

14217.61万元

40

对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进行改造升级

4

4

社会救助对象准确、应保尽保

2.86万人

2.86万人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困难群众满意

100%

100%

老年人满意度提高

100%

100%

目标240分):高龄津贴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创新高龄老人福利制度模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殡葬改革是革除陋习、倡导文明,保护生态、集约资源的重要社会改革,更是一项普惠群众、造福后代的民生工程。改善殡葬设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

标值

实际完

成值

得分

产出指标

量指标


提高殡葬公共服务能力,重大问题发生率

100%

100%

40

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100%

100%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老年人幸福感和满意度提升

100%

100%

约束性指标

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

合规性

不设权重,酌情扣分,如出现审计等部门重点披露的问题,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评价总得分不得超过70分。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约束性指标以负数记分。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竹山县民政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8分。

  


  

             竹山县民政局

                                       2023425

  

二、附件2

  

2022年度殡葬项目工作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结合自评相关要求,预算执行情况自评18.9,产出指标自评40分,效益指标自评40分,共计98.9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对照项目计划目标,该项目已按照计划完成目标,且完成质量较好,所有项目已按预定计划进度完成,执行率94.4%达到预期效果。殡葬服务设施得以改善,公共服务能力得以提高。

  

2.完成的绩效目标。殡葬项目工作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殡葬项目工作经费的使用率、拨付率均为94.4%。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殡葬服务质量,提升了社会满意度,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是地方财政资金有限,由于殡葬项目建设包括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火葬场(骨灰堂)建设等重点工作,需要县级财政支持。但由于我县财力紧张,工作经费短缺,工作开展进度受限。二是国家政策支持不够,殡葬服务体系建设涉及的项目较多,且规定的标准严格,部分项目虽已积极申报,但暂未得到支持,一时无法满足工作推进需求。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确保专项经费足额到位。继续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对县和省里的财政预算要认真落实,不留缺口,不虚列支出。对上级部门下拨的年度专项经费,要全部拨付到位。保证年度支出预算的完成。

  

2、规范资金管理行为,加大监管检查力度。一是规范项目资金的分配,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来分配,并不断完善“因素法”。按时完成年度所有项目的拨付发放。二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申报、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把每个关节,使每一笔资金落到实处、落到点上。

  

3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殡葬改革是革除陋习、倡导文明,保护生态、集约资源的重要社会改革,更是一项普惠群众、造福后代的民生工程。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认为该项目利国利民,其存在意义重大,应当将殡葬项目资金足额配套,纳入年度预算。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一是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循序渐进原则,逐步推行火葬、改革土葬。二是根据省文件精神,加强我县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殡葬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停丧办丧需求三是围绕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2.项目资金情况

  

2022年度殡葬项目工作经费120万元。主要用于殡仪服务专项业务费,聘用人员工资,丧葬用品成本,水电费,车辆费,殡仪设施设备维护更新及殡葬基础设施建设。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文件精神,完成殡葬服务能力提升任务,配套基本殡葬服务设施,满足群众基本停丧办丧服务需求。围绕殡葬设施的完善与管理工作,大大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在进一步增进群众满意度的同时,树立文明新风,促进殡葬事业发展。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对照项目计划目标,该项目已按照计划完成目标,且完成质量较好,所有项目已按预定计划进度完成,达到预期效果。殡葬服务设施得以改善,公共服务能力得以提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殡葬项目工作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殡葬项目工作经费的使用率、拨付率达到94.4%。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殡葬服务质量,提升了社会满意度,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绩效设定分值40分,实得40分,具体如下: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提高殡葬管理,杜绝城区私设灵堂。城区类集中管理

不低于上年

不低于上年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殡葬活动,保护生态环境

完成

 超额完成

10 

服务对象

准确率

确保服务对象精准

100%

 100%

10 

资金准确率

资金准确率

100%

 100%

10 

小计





4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年度自评得分98.9,自评结果为优秀,切实运用殡葬项目资金,助推深化殡葬改革工作。下一步将严格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安全到位。殡葬项目资金的使用,由财政局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统筹安排,及时按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账务处理核算,并及时做好公开公示。

  

2023425

  

2022年殡葬项目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表

         单位名称:                                  填报日期:

项目名称

殡葬项目配套资金 

主管部门

竹山县民政局

项目实施单位

竹山县民政局 

项目类别

1法定支出项目 2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项目 3其他项目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2、新增性项目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120

113.3

94.4%

18.9

年度绩效目标1

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降低重大问题发生率

0

0

10

质量指标

进一步完善殡仪服务设施

不低于上年

高于2020年度

10

时效指标

经费收支据实结算

100%

 100%

10

成本指标

严格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

专款专用、不挪用、截留、挤占

专款专用、不挪用、截留、挤占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提高殡葬管理,杜绝城区私设灵堂。城区类集中管理

不低于上年

不低于上年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殡葬活动,保护生态环境

完成

 超额完成

10 

服务对象

准确率

确保服务对象精准

100%

 100%

10 

资金准确率

资金准确率

100%

 100%

10 

总分

98.9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2022年度高龄津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县财政局通知要求,现将高龄津贴工作经费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求,通过建立健全高龄津贴发放工作长效机制,保障高龄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二是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做好高龄老人新增、注销等动态管理工作,确保高龄津贴资金发挥实效。

  

(二)项目资金情况

  

2022年度县级财政预算高龄津贴项目资金53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540.281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创新高龄老人福利制度模式,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2022年度,累计为8510名高龄老人发放津贴540.281万元。所有资金按照社会化发放要求,按月由县农村商业银行直接发到高龄对象指定账户。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县级预算高龄津贴工作经费配套资金530万元,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对照项目计划目标该项目已按照计划完成目标且完成质量较好所有项目已按预定计划进度完成达到预期效果。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严格落实高龄津贴项目资金要求。始终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全面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2)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一是严格支出管理。严格按照省市要求使用项目经费。二是经费使用按制度运行,防范风险,坚持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挪用、截留、挤占现象,保证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3)执行社会化发放。县民政局按月提供高龄津贴对象发放花名册,县财政局社保股审核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资金拨付到指定银行,指定银行再将资金划入对象个人账户。高龄对象凭有效证件和存折到当地金融机构领取津贴。全年共发放高龄津贴项目资金540.281万元,资金发放及时率100%足额发放率为102%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高龄津贴项目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高龄津贴项目资金的使用率、及时发放率100%足额发放率为102%。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权益,提升了社会满意度,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绩效设定分值40分,实得40分,具体如下: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目标

执行情况描述

得分

项目产出

产出数量

4

下拨高龄津贴项目资金540.281

已全部下拨

4

产出质量

2

群众满意率

群众满意率良好

2

产出时效

2

按时完成

已按时完成

2

产出成本

2

严格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

严格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

2

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

10

社会效益:体现了党委、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老年群体反映良好

10

可持续影响

10

 

建立了正常运行的长效机制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满意度评价为优秀

10

小计

 

40

 

 

40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

  

高龄津贴资金由县级财政支持,涉及人员多,规定的标准严格,一旦县级资金短缺将会影响工作的正常运转,束缚工作的创新进度。

  

改进措施:

  

1.确保专项经费足额到位。对县财政预算要认真落实,不留缺口,不虚列支出。保证年度支出预算的完成。

  

2.规范资金管理行为,加大监管检查力度。一是规范项目资金的分配,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来分配,并不断完善“因素法”。按时完成年度所有项目的拨付发放。二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申报、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把每个节,使每一笔资金落到实处、落到点上。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认为该项目利国利民,其存在意义重大,应当将高龄津贴资金进行长远谋划,纳入年度预算。

  

(三)拟公开情况

  

严格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安全到位。高龄津贴项目资金的使用,由财政局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统筹安排,及时按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账务处理核算,并及时做好公开公示。

         



  

2022年度婚姻登记工本费自评表

  

          单位名称:竹山县民政局         填报日期:2023.3.20

项目名称

婚姻登记工本费


主管部门

竹山县民政局

项目实施单位

竹山县民政局


项目类别

1、法定支出项目 R 2、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项目 3、其他项目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R 2、新增性项目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R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2.66

0

0

0


年度绩效目标1

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登记合格率

100

100

20


时效指标

即时办理率

100

100

20


成本指标

证率

1

1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保障新婚夫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00

100

10


……






……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100

20


……






年度绩效目标2








……








总分

80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2022年度城乡低保工作经费绩效自评表

填报日期:


总分:84



项目名称

城乡低保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竹山县民政局


项目实施单位

社会救助管理局 

项目类别

1、法定支出项目 2、县委、县政府确定项目 □ 3、其他项目 □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2、新增性项目 □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20*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15

2.99

20%

4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40分)

数量指标

城乡低保工作经费

15万元

15万元

10 

质量指标

社会救助对象准确、应保尽保

28700

28723

10 

时效指标

社会救助资金按时按标发放准确率

100%

 100%

10

成本指标

通过“一卡通”发放,有效节约发放成本

专款专用、不挪用、截留、挤占

专款专用、不挪用、截留、挤占

10

效益指标

40分)

社会效益

指标

体现了党委、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困难群众反应良好

良好

 良好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建立了正常运行的长效机制

完成

 完成

10 

服务对象

准确率

享受政策的对象精准率

100%

 100%

10 

资金准确率

资金准确率

100%

 100%

10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2022年度社会救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省、市有关城乡社会救助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通过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工作长效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二是根据省文件精神,每年要调整社会救助补助标准,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下降三是围绕精准脱贫兜底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项目资金情况

  

2022年度县级财政预算社会救助资金600万元,2022全县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8272.0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金404.87万元、农村低保金7867.21万元;发放特困供养金5945.53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937.77万元。271名死亡特困供养对象拨付丧葬费补助资金138.5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全县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153517559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8272.0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98555人,发放城市低保金404.8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113717004人,发放农村低保金7867.21万元。特困供养对象5584人(分散4343、集中1241人),发放特困供养资金5945.53万元实施临时救助对象546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937.77万元。271名死亡特困供养对象拨付丧葬费补助资金138.5万元。除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外,所有救助资金按照社会化发放要求,按月由县农村商业银行直发到救助对象指定账户。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县级预算社会救助配套资金600万元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对照项目计划目标,该社会救助项目已按照计划完成目标,且完成质量较好,所有项目已按预定计划进度完成,达到预期效果。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始终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严格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确保社会救助资金真正用在困难群众身上。

  

2)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一是严格支出管理。严格按照省市规定标准兑现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二是经费使用按制度运行,防范风险,坚持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挪用、截留、挤占现象,保证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3)执行社会化发放。根据鄂民政[2019]1号文件精神,县民政局按月提供社会救助对象发放花名册,县财政局社保股审核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资金拨付到指定银行,指定银行再将资金划入救助对象个人账户。救助对象凭有效证件和存折到当地金融机构领取救助金。全年共发放社会救助资金1.53亿元,资金及时发放率、足额发放率均为10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救助资金按月通过银行社会发放直接拨付到社会救助对象手中,资金发放工作做到了发放对象准确、发放金额达标、发放及时,达到工作目标。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做到热情服务,为前来咨询的困难群众详细耐心解答各种疑问,服务态度与工作质量得到受益好评,工作绩效目标达到零投诉,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了社会满意度,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绩效设定分值40分,实得40分,具体如下: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目标

执行情况描述

得分

项目产出

产出数量

4

下拨社会救助600

已全部下拨

4

产出质量

2

困难群众满意率

困难群众满意率良好

2

产出时效

2

按时完成

已按时完成

2

产出成本

2

严格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

严格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

2

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

10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传递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

社会效益:体现了党委、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困难群众反应良好

10

可持续影响

10

社会长久稳定和谐

建立了正常运行的长效机制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和安全感

满意度评价为优秀

10

小计

 

40

 

 

40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配套资金落实难。由于我县财力十分紧张,县级财政无法按省级要求对相应的专项经费安排一定比例的配套经费,工作经费短缺,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运转,束缚了工作的创新进度。二是资金量难以预算精确。由于社会救助政策性强,类别多,人员和标准每年都不一样,资金量难以估计。三是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加强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动态管理。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认为该项目利国利民,其存在意义重大,应当将社会救助配套资金足额配套,纳入年度预算并考虑必要工作经费。

  

(三)拟公开情况

  

严格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安全到位。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由财政局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统筹安排,当月会计及时按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并及时公开公示社会救助对象。

                                                                                                                                                                


2022年度社会救助项目绩效自评表

填报日期:


总分:100


项目名称

社会救助配套资金

主管部门

竹山县民政局


项目实施单位

社会救助管理局 

项目类别

1、法定支出项目 2、县委、县政府确定项目 □ 3、其他项目 □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2、新增性项目 □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20*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600

600

100%

 2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40分)

数量指标

困难群众救助资金

600

600

10 

质量指标

社会救助对象准确、应保尽保

28700

28723

10 

时效指标

社会救助资金按时按标发放准确率

100%

 100%

10

成本指标

通过“一卡通”发放,有效节约发放成本

专款专用、不挪用、截留、挤占

专款专用、不挪用、截留、挤占

 10

效益指标

40分)

社会效益

指标

体现了党委、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困难群众反应良好

良好

 良好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建立了正常运行的长效机制

完成

 完成

10 

服务对象

准确率

享受政策的对象精准率

100%

 100%

10 

资金准确率

资金准确率

100%

 100%

10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2022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经费绩效

  

自评报告

  

根据县财政局通知要求,现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经费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求,通过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工作长效机制,保障农村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二是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每年新建和改造城乡老年人基础服务设施,并提供提供服务,满足老年人日常照料、情感交流、文化娱乐等基本服务需求。三是围绕农村福利院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二)项目资金情况

  

2022年度县级财政预算养老服务建设资金22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人员工资10人,每人每年2.5万元,计25万元;利用村、社区闲置房产新建或改造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3个,共计30万元;对开展公建民营的潘口乡农村福利院改造洗衣、卫浴、就餐、厨房等20余间功能用房进行改造升级,配备服务设施设备30余件,共计84.5万元;乡镇民政办公益性岗位服务经费23*3.5万元=80.5万元,共220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求,保障农村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每年新建和改造城乡老年人基础服务设施,并提供服务,满足老年人日常照料、情感交流、文化娱乐等基本服务需求。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县级预算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经费资金220万元,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对照项目计划目标,该项目已按照计划完成目标,且完成质量较好,所有项目已按预定计划进度完成,达到预期效果。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严格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始终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全面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2)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一是严格支出管理。严格按照省市要求使用工作经费。二是经费使用按制度运行,防范风险,坚持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挪用、截留、挤占现象,保证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全年共拨付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经费资金115.15万元,预算执行率47.8%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拨付47.8%。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权益,提升了社会满意度,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绩效设定分值40分,实得40分,具体如下: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目标

执行情况描述

得分

项目产出

产出数量

4

下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资金220

已全部下拨

4

产出质量

2

群众满意率

群众满意率良好

2

产出时效

2

按时完成

已按时完成

2

产出成本

2

严格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

严格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

2

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

10

社会效益:体现了党委、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老年基础设施有效改善,老年群体反应良好

10

可持续影响

10

 

建立了正常运行的长效机制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满意度评价为优秀

10

小计

 

40

 

 

40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配套资金落实难。由于我县财力紧张,县级财政无法按省级要求对相应的专项经费安排一定比例的配套经费,工作经费短缺,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运转,束缚了工作的创新进度。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涉及的项目多,人员多,规定的标准严格,一时无法满足需求。

  

改进措施:

  

1.确保专项经费足额到位。对县和省里的财政预算要认真落实,不留缺口,不虚列支出。对上级部门下拨的年度专项经费,要全部拨付到位。保证年度支出预算的完成。

  

2.规范资金管理行为,加大监管检查力度。一是规范项目资金的分配,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来分配,并不断完善“因素法”。按时完成年度所有项目的拨付发放。二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申报、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把每个关节,使每一笔资金落到实处、落到点上。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认为该项目利国利民,其存在意义重大,应当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足额配套,纳入年度预算。

  

(三)拟公开情况

  

严格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安全到位。养老服务系统建设的使用,由财政局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统筹安排,及时按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账务处理核算,并及时做好公开公示。

                                                                                                                                                                  

2022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填报日期:2023414


总分:89.56



项目名称

养老服务体系资金

主管部门

竹山县民政局


项目实施单位

竹山县民政局

项目类别

1、法定支出项目 2、县委、县政府确定项目 □ 3、其他项目 □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2、新增性项目 □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20*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220

105.15

47.8%

9.56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40分)

数量指标

民办养老机构及日间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

4

4

10

质量指标

养老服务设施改善、老人生活质量提升

2000

2000

10 

时效指标

按时发放准确率

100%

 100%

10

成本指标

有效节约发放成本

专款专用、不挪用、截留、挤占

专款专用、不挪用、截留、挤占

 10

效益指标

40分)

社会效益

指标

体现了党委、政府对老年人关怀,反应良好,老年人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良好

 良好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建立了正常运行的长效机制

完成

 完成

10 

服务对象

准确率

享受政策的对象精准率

100%

 100%

10 

资金准确率

资金准确率

100%

 100%

10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