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委党校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要
(一)县委党校主要职能: 根据县委下达的干部培训计划,培训轮训乡(镇)、县直科级党员干部和村级主职干部,培训全县的青年干部 ,承办党委、政府主办的专题研讨班,开展多种形式的委托培训和合作培训,为党员干部成长服务;承担党委、政府和上级党校下达的调研任务,加强对策性研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开展哲学和社会科学方面的理论实践问题研究,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县委党校下设5个科室:办公室、教研室、工作科、组教科、行政科,编制24人,现有在职教职工18人,退休干部13人,遗属补助2人。
二、2016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是2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195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46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5万元,项目支出69万元,不可预见费2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10.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14万元;项目支出69万元,其中五项经费50万元(其中教学科研5万元,图书资料5万元,信息化建设15万元,教师进修3万元,对外交流2万元,客座教授10万元,办公楼、教学楼、学员食堂、宿舍等日常维护10万元);教学业务支出成本核算19万元。
(二)财政拨款(补助)支出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241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干部教育支出207.26万元。(包含教职工工资福利等支出111.26万、项目支出69万元、不可预见费2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8万元。(包含社会保险基金16.18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0.24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6.55万元。(包含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6.47万元、独生子女费0.08万元)
4、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支出9.71万元。
二、按经济科目分类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110.74万元。(包含基本工资32.33万元、津贴补贴45.63万元、奖金2.6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2.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6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保证机关正常运行及教学业务的开展。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含遗属生活补贴1.06万元、住房公积金9.71万元、独生子女费0.08万元、移动电话费2.78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96万元。其中
项目支出69万元
⑴五项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教学科研5万元,图书资料5万元,信息化建设维护等15万元,教师进修3万元,对外交流学习2万元,客座教授10万元,办公楼、教学楼、学员食堂、宿舍等日常维护10万元;
⑵教学业务支出成本核算19万元,依据年度培训计划,购置学习资料费用4万元;现场式、互动式教学(到工业园区、基地实践学习,组织学员到先进基层党组织参观调研等。)租车费、设备租用费、学员调研就餐费等3万元;水电费:按照党校年度水电支出的40%计算为1.31万元,清洁服务费:比照上年度5500元,学员宿舍收视费4032元,洗涤费:54套×10元×6次=3240元;村主职干部培训班学员伙食费12.7万元(100元(伙食标准每人每天100元)×200人(培训计划,分2期培训)×5天(培训时间)=10万元)。
不可预见费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不可预知的费用,保障单位行政运行和业务的正常开展。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党校“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9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5.72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公务接待活动,用于上级部门来我单位视察、督查、考察党校工作以及兄弟党校来我校学习、交流教学、教研工作;公务用车预算安排3.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过路过桥费、车辆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党校工作正常开展。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定。
附件:党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