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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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6年02月16日 18:49:00
发布机构
竹山政府网
文号

一、部门概况及主要职权
  (一)部门概况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13个股室即办公室、法规监察股、基金监督股、就业与农民工工作股、工资福利股、公务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股、人力资源开发股、人才交流中心、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行政审批股、乡镇17个人社中心等机构。
  (二)主要职权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3、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调配、开发和管理工作。4、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实施就业援助,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金总体收支平衡。5、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社会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6、负责全县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完善职业(执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7、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实施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伤和离退休政策。8、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评聘工作。9、贯彻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相关政策。10、综合管理农村劳务开发工作。11、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县政府及以上奖励、表彰事项审核申报工作。12、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对各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负责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竹山县人社局2016年收入总预算830.2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21.9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8.26万元。
  竹山县人社局2016年支出总预算830.20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86.8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1.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63万元;;项目支出6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竹山县人社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3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6.20万元,占92%;项目支出64万元,占8%。
  财政拨款支出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6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30.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86.81万元。反映我局的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和维修、水电等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64万元。包括拨尖人才政府补贴:2万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经费:5万元; 购买服务项目:7万元;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经费:5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
  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1.89万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支出
  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1.76万元,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7.63万元,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县人社局切实践行勤廉节俭,加强经费支出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5年县人社局“三公”经费预算3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主要包括公务、业务活动支出的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公务接待29.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领导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附件:人社.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