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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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6年02月16日 18:49:00
发布机构
竹山政府网
文号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2、承担规范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4、负责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5、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6、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7、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9、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10、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预算由国土资源局机关(事业)、执法监察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国土收购储备中心)、地质矿产研究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信息中心、土地登记代理所、土地勘测队、土地估价事务所、城关分局、溢水分局、宝丰分局、秦古分局、得胜分局、双台分局、上庸分局、官渡分局十八个单位构成。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紧紧围绕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权衡轻重缓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精神,坚持勤俭办事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下降12%,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公务接待、差旅、会议、培训等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会议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按确定的单项定额编列预算。根据历年收入情况,结合政策性增减变化因素,科学测算各项收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漏报、不瞒报、不虚报。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控无预算支出或超标准支出。
  2016年我局预算总收入1524.08万元。
  1、财政拨款补助(包括经费拨款补助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收入884.08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640万元。
  2016年总支出1524.08万元。
  1、基本支出758.5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09.24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35.33万元、基本养老保险88.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47万元(其中“三公”经费支出3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9.8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52.99万元)。
  2、项目支出725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725万元。
  3、不可预见费40.5万元(局机关按编制内在职在岗人员人年均5000元,所属单位按编制内在职在岗人员人年均2500元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884.08万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9.24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35.33万元、基本养老保险88.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47万元(其中“三公”经费支出3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9.8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52.99万元);不可预见费40.5万元;地灾防治及应急处置支出30万元;土地变更调查支出25万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与土地利用绩效考核10万元;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2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4.5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6.4万元(局机关公务用车1辆、执法监察局公务用车1辆)、公务接待费支出22.9万元、会议费支出5.2万元。

附件:国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