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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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6年02月16日 18:49:00
发布机构
竹山政府网
文号

  一、部门概况
  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原竹山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10年5月,隶属县政府办公室管理,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3年8月5日,更名为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工程、货物、服务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的综合监管工作,依法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下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有干部职工11人。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以规范全县公共资源集中进场交易为重点,打造阳光透明、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交易中心平台,不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政府投资效益,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集中交易、多方监督”的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格局。
  (一)主要职能
  1、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招投标法规政策。结合竹山实际,依法拟订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制定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调查处理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争议和投诉。
  (3)负责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各类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业权转让、国有产权交易等操作规则、运行程序和交易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综合监督管理,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公共资源交易执法专项检查,查处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5)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的综合分析和统计,对招投标工作中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向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政策性建议。
 (6)管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运行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7)负责对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作的招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并对交易结果出具书面证明。
 (8)负责建立和管理县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并与省市专家库联网运行,资源共享。
 (9)负责指导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协会工作,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为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地、设施和信息咨询服务。
  (2)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查;负责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管理;负责评标专家抽取及保密工作。
  (3)负责招标投标信息采集、核查和统一发布工作,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信息。负责收集和统一管理招投标活动过程资料,提供档案和资料、信息查询服务。
  (4)建立健全招投标活动运行机制,对进入中心的招投标活动实行流程控制。协助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并建立不良行为记录。
  (5)协助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推进平台建设和电子招投标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县公共资源局部门预算包括:县公共资源局局机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个所属事业单位预算。下设综合股、市场管理股、法规监督股、交易中心。我局共有11名工作人员,在职实有人数11人(工勤编制1名)。
    二、201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本年预算收入(财政拨款)145.48万元。本年预算支出145.48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85.4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1.26万元,包括职工医疗保险3.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9万元;包括“三公”经费支出6.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88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5.39万元)。
  二、项目支出60万元。1、新增电子招投标设备10万元;2、招投标信息网络及维护13万元;3、招投标专项经费12万元;4、事业性收费成本20.25万元;5、不可预见费4.75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为6.7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主要是我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未安排该项预算。公务接待费3.55万元,主要为我县电子招投标运行进行调研、精准扶贫联系点、综合协调等接待费用及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主要是重点项目建设监管、执法监督等一般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 

 

附件:公共资源交易.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