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交通建设、综合运输发展战略、产业政策等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指导全县道路和水路运输市场、车船维修检测、车船驾驶员培训及交通物流行业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相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协调交通运输应急工作,调控救灾、节假日重要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承担邮政、农村公路等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协调、服务和交通行业统计工作。
3、拟订全县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建设项目,编制资金预算意见;负责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立项工作;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外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
4、负责全县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局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和内审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财务管理和内审工作。
5、负责全县公路、水路、通村公路和城市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场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有关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公路、航道日常养护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指导全县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指导全县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港口、航道、航政及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交通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
8、负责全县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复议、诉讼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竹山县交通运输局机关
2、竹山县公路管理局
3、竹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4、竹山县交通物流发展局
5、竹山县港航管理局
6、竹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本年预算收入(财政拨款)658.27万元。本年预算支出658.27万元。其中:交通行业行政运行支出626.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离休费)7.01万元;单位医疗保险支出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14.4万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0.38万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0.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58.27万元。
一、基本支出222.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3.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92万元(其中“三公”经费支出2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4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4.4万元)
二、项目支出411万元,其中:非列养公路养护费274万元,主要用于全县通村水泥路日常养护管理、绿化、安保,保证路面平整、通行顺畅;水上安全监管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水路运输、码头安全巡查,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经费支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47万元,主要用于落实维稳工作,加强单位安保。提高防范意识;加强行业管理,规范运输市场。开展执法检查,创建“平安客运”。加强治超宣传,创建“平安公路”。狠抓工程安全,创建“平安工地”;交通项目经费75万元,主要用于加快我县交通建设,到省、市主管部门争取交通建设项目计划和资金;对项目的立项、审批的报建等相关的费用等;春运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春运日常事务,督促检查各乡镇、公安、交通部门具体措施落实,协调解决春运工作中的问题,关注春运动态,保障春运安全。
三、不可预见费25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主要是我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未安排该项预算。公务接待费8.9万元,主要为我县重点建设项目与项目部门综合协调接待费用及省市前来调研考察检查等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主要是重点项目建设监管、交通执法监督及交通服务提升的督查等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的运行维护费。
特此说明。
附件: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
附件:交通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