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通知》要求,现将竹山县文体局机关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文化、体育、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加强和推进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体育、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和机制改革。
3、拟订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体育、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指导、协调全县重点文化、体育、新闻出版设施建设,负责对全县文化、体育公共设施的监督管理。
4、拟订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版权)市场发展规划,并进行市场监督管理,会同公安等部门依法进行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组织实施“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5、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研究、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普及、推广与提高。
6、指导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7、指导管理全县群众体育事业的发展,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
8、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的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全县运动队伍建设。
9、负责全县新闻出版业务的监管,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
10、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全县大型文化活动和体育竞赛活动,指导参加市级以上综合运动会及文化艺术活动的组织管理和统筹安排。
11、指导全县文体系统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研究、指导文艺创作与文化产业发展。
12、指导全县文物事业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6年竹山县文化体育局部门预算构成单位有:
1、竹山县文化体育局机关
2、竹山县宣传文化中心
3、竹山县文化馆
4、竹山县图书馆
5、竹山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6、竹山县体育中心
7、竹山县业余体校
8、竹山县博物馆
二、2016年文化体育局机关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6年文化体育局机关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文化体育局机关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反映了文化体育局机关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预算。2016年文化体育局预算安排总收入221.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84万元。预算安排总支出221.84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186.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8.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6.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22万元。
(二)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2016年文化体育局机关预算安排支出221.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支出142.82万元,文艺创作支出8.9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文艺创作组在职人员工资和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以及不可预见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8.37万元,是按照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残保金、工伤保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6.87万元,是按照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22万元,是按照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项目支出34.63万元。一是用于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安排支出4万元;二是用于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维护维修等安排支出21.63万元;三是文艺精品创作安排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进行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传承竹山地方文化发展的支出;四是用于“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奖励支出6万元。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文化体育局机关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燃油和日常维护;公务接待费5.62万元,主要是按照有关标准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必须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附件:文体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