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信访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竹山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竹山县信访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竹山县信访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第一部分 竹山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受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县委、县政府上访的群众。
2、承办县以上领导机关或领导同志交办的来信来访事项,通过立案或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查处,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3、调查研究,定期综合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反馈,为领导决策服务。
4、检查督办下级信访部门的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向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交办来信来访问题并予以检查督办。
5、协助党政领导机关检查指导全县信访工作,发现并解决问题,组织交流和推广经验。
6、负责全县信访干部培训;贯彻落实县以上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信访工作意见和信访工作发展规划。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竹山县信访局属全额拨款单位,局机关总人数10人,其中在职8人,退休2人。
第二部分 竹山县信访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竹山县信访局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108.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08.62万元,总支出合计为10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21万元,项目支出41.4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5万元,医疗卫生类支出4.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竹山县信访局2016年支出预算108.62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67.21万元,项目支出41.4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23万元
行政运行(信访事务)支出92.23,其中:
(1)基本支出67.2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基本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经费41.41万元,主要用于专项业务工作开展,分项是: 信访接劝返费26.41万元,信访案件处理费15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经费支出、遗属补助和上缴残疾人保障金。
(三)医疗保障支出4.8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28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竹山县信访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5.7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54万元,主要是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万元,主要包括公务活动用车支出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用等。县信访局“三公”经费使用将严格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
竹山县信访局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
附件:信访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