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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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002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7年01月06日 14:28:00
发布机构
文号

 

竹山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及主要职能

(一)部门概况

竹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内设31室,即教就部、康复部、计财部、办公室。下设三个二级单位,即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现有工作人员20人。在职19人,退休职工1人。其中:财政拨款人员1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10人,三支一扶大学生2人,事业编4人),自收自支3人。

(二)主要职能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应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纪,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7、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为463.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63.14万元(含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残疾人事业发展)276.31万元)。

2017年本年支出463.14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172.8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38.5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0.33万元;津贴补贴45.38万元;奖金2.6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9.39万元(基本养老保险20.7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8.3万元;残疾人保障金0.2万元;工伤保险0.1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9.7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4.6万元(其中:退休干部成果奖0.17万元,独生子女保健费0.06万元,住房公积金14.37万元);不可预见费14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奖励性工资的发放。2、项目支出276.13万元,主要用于对残疾人家庭补助支出206.11万元。包括残疾人临时救助款10万元;扶持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50万元;残疾人事业宣传支出10万元;残疾人托养配套支出25万元;残疾人精准康复配套支出90.51万元;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及维权支出7万元;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支出10万元;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服务43.8万元;残疾人康复中心前期建设工作经费3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竹山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第三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六、公用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竹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附件: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预算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