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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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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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发文日期
2018年02月05日 2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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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二)负责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开展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专项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三)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许可管理,核发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初审工作。负责保健食品、部分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四)建立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审查。(五)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六)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七)组织开展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全县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八)指导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九)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机构设置)

1、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竹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2、部门人员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07人。其中:行政编制及参公管理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7人。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退休13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36.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1236.19万元。与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相比,总收入增加116.77万元,增长8.7 %,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36.19万元,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0.05万元,占总支出的80.83%;住房保障支出104.81万元,占总支出的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33万元,占总支出的11.3%。与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相比,总支出增加116.77万元,增长8.7%,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 1336.19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数增加116.77 万元,增长8.7 %,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336.19万元,较去年相比,增加116.77万元,增长8.7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一)基本支出 1121.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91.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121.94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8.2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支

(二)项目支出15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项目(1 )执法办案费80 万元,列2101001功能分类科目(类款项)。主要用于开展组织查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生产、流通、消费、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2、项目(2)食品药品抽验费70万元,列2101099功能分类科目(类款项)。主要用于开展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抽验工作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补助)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72.94万元,较上年(增加)38.39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增加)主要原因是各乡镇所增加执法执勤车辆,共计增加了17台,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相应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12.14万元。较上年20.71万元减少8.57万元,下降43%。主要是厉行节约。按照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尽量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和标准,所以公务接待预算数较去下降。

3、公务用车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0.8万元,与去年增加54.4万元。主要执法执勤车辆增加17台,所以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燃料、过路、保险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运行经费 121.94万元,其中办公费4.54 万元,工会经费 2.97万元,水费2.02万元,差旅费11.85万元,公务接待费12.14万元,邮电费 2.95万元,培训费 2.28万元,电费8.74万元,印刷费 2.41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离休公用0 万元,维修费2.84万元,退休公用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8万元,物业管理1.52万元,取暖费0.5万元,会议费3.4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4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1.5万元。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政府无采购预算。

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单位项目预算150万元,具体为:

(一)项目1执法办案费。预算8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全年食品药品监管覆盖率达到100%,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保证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

(二)项目2食品药品监督抽验经费。预算 7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工作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也是监督管理执法的重要技术支撑,抽检覆盖率达到80%,通过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工作的开展,保障未来5年我县食品药品的质量,确保全县人民饮食健康,用药安全。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2 辆,其中, 执法执勤用车2辆。

第三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六、公用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