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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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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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02月01日 1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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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实际情况,研究制订机关事务工作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中的有关共性问题,加快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发展政策研究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县公务用车管理职责,拟订规章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报废等事项;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3.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4.承担县直机关办公用房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筹使用调配、维护维修、改造县直机关办公用房。逐步实现县直机关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统一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使用的目标。
5.负责管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机关内各部、办、委、局的行政经费、事业经费,指导各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日常管理。
6.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7.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内房产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安全保卫、水电管理、机关建设等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
1.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承担全县公务用车管理职责,拟订规章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报废等事项;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2.办公室(县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电、保密、文书、档案、机关大院内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搞好调查研究、信息反馈、对外宣传、会议安排和服务接待工作;做好协调有关老干部工作。承担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节约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承担节能业务工作会议的筹备及对外联系、协调工作。
3.综合管理股(县办公用房管理办公室)。负责保护和维修水、电等公用设施,负责办公楼、住宅楼房产管理,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后勤服务设施的基本建设和维修管护,负责机关绿化、美化和环境卫生等工作。承担县直机关办公用房的综合管理职责,拟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筹使用调配、维护维修、改造县直机关办公用房。逐步实现县直机关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统一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使用的目标。
4.财务股。负责拟定财务、会计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各单位行政经费和事业经费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统计管理。
5.保卫股。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搞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工作。
我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18名。2019纳入部门预算人数17人,比2018年增加1人,原因是2018年3月份调入1人,6月份退休1人,9月份新招录1人。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20.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0.56万元。与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相比,总收入增加59.32万元,增长16.42%,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政府大院公共管理经费40万元,正常晋级晋档调资增加19.32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20.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支出293.56万元,项目支出110万元,不可预见费支出17万元。与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相比,总支出增加59.32万元,增长16.42%,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政府大院公共管理经费及正常晋级晋档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420.56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数增加59.32万元,增长16.42%,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政府大院公共管理经费及正常晋级晋档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0.56万元,较去年相比,增加59.32万元,增长16.42%。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政府大院公共管理经费及正常晋级晋档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310.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0.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95.15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62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离休人员工资和遗属补助。
(二)项目支出11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项目1 :政府大院公共管理费)105万元,列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功能分类科目(2010302)。主要用于开展政府大院内房屋维修保护工作。
2、(项目2:公车办工作经费)5万元,列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10399)。主要用于应急保障平台日常公用经费,确保满足必要的公务用车需求。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运行经费95.15万元,其中:办公用品费0.76万元,报刊费0.26万元,印刷费0.49万元,水0.35万元,电费1.5万元,邮寄费0.1万元,办公电话费0.55万元,取暖费0.09万元,物业管理费0.34万元,差旅费2.31万元,维修(护)费0.53万元,会议费1.36万元,培训费0.34万元,公务接待费4.56万元,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购置费0.34万元,工会经费1.02万元,职工教育费0.17万元,其他交通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1.88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71.76万元,较上年增加2.67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了应急保障平台公务用车费用。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4.56万元。较上年5.9万元减少1.34万元,下降22.71%。主要是按照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尽量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和标准,所以公务接待预算数较去年下降。
3、公务用车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7.2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3.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燃料、过路、保险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资产总额为485.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6.5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732.14万元,净值98.92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在固定资产中:房屋及构筑物6879.5平方米,672.76万元,净值82.45万元;车辆2辆,原值31.36万元,净值为0;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价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原值28.02万元,净值16.47万元(包括通用设备类、专用设备类和家具用具类)。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预算资金为420.56万元,由于机构改革,原外事侨务接待办部分职能职责划转到本单位,故增加一个常年性项目,全年基本支出预算407.9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1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及缴纳各类社保以及日常公用支出,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政府大院公共管理费,公车办工作经费,会议接待专项经费。

2、年度绩效目标。一是确保政府大院内公共基础设施正常运转,公共绿化稳步推进,公共卫生状况良好,安全保卫落实到位,使政府大院内达到运转正常、环境良好、住户安宁、文明和谐的良好氛围。二是通过加强管理,切实解决公车私用、超标准配备、购置以及其他各种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的发生,减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三是做好各类会议的统筹安排,合理控制好会议费用;加强会议接待费管理,做好会议接待相关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会议接待任务。

  第三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六、公用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附件:附件:1、行管局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xls
附件: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