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物价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

索引号
-2019-0006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02月01日 11:14:00
发布机构
文号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门 2019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本县价格、收费以及规范政府价格行为和反价格垄断等市场价格行为的实施意见,组织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的价格听证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调控市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价格政策以及其他经济政策及法律,制定本县价格工作规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分析价格走势,监测预测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以及价格总水平变动,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

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的政策。对省、市级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国家机关收费标准提出意见,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县级管理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的原则和作价办法,拟订、提出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负责全县各收费单位收费清理及公示工作,组织全县各部门物价员及各单位收费人员的业务培训;发布价格政策、信息,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贯彻落实反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办法、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

4、组织开展全县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受委托查处价格垄断或直接查处价格欺诈等各种价格违法和乱收费行为;健全价格举报制度,推行明码标价,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指导并承担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5、负责对政府放开商品价格进行规范和指导;负责全县农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及收费的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

6、负责全县涉案财产的价格认定工作,依法开展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涉案物品价格认定、鉴证。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机构设置)

1、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县物价局是一级预算行政单位,部门预算由县物价局机关、价格监督检查局、价格认证中心构成。

2、单位基本情况。物价局现有在职干部16人,退休干部14人,遗属补助1人。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41.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41.67万元。与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相比,总收入减少45.77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支出减少。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1.67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3万元。与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相比,总支出减少457.77万元,下降16%,主要是因为人员退休,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241.67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数减少45.77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1.67万元,较去年相比,减少45.77万元,下降16 %。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221.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94.4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20.56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5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离休人员工资和遗属补助。

(二)项目支出2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价格管理工作经费15万元,列2010408科目。主要用于开展价格监测、检查、收费管理工作。

2、价格认证工作经费5万元,列2010408科目。主要用于开展价格认证工作。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运行经费20.56万元,其中:办公用品费0.64万元,报刊费0.22万元,水费0.32万元,电费1.41万元,邮寄费0.09万元,办公电话费0.47万元,取暖费 0.09万元,物业管理费0.29万元,差旅费1.8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0.49万元,会议费0.96万元,培训费0.27万元,公务接待费3.38万元,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购置费0.28万元,工会经费0.96万元,职工教育费0.16万元,其他交通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 7.26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补助)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3.38万元,较上年减少1.6万元,下降32%。(下降)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故预算数相应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3.38万元。较上年4.98万元减少1.6万元,下降32%。主要是按照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尽量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和标准,所以公务接待预算数较去年减少

3、公务用车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去年相同。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燃料、过路、保险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年初固定资产的原值总额为:745545.85元,主要为房产、通用设备、办公家具。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价格监测中心无车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竹山县价格监测中心2019年度用于单位机构为完成价格管管理工作任务的经费支出20万元。2019年度县价格监测中心共有项目二个,项目情况及立项依据如下:

(1)价格工作经费。

1、建立价格联动机制,通过发放价格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确保居民收入水平增长;2、对市场价格进行监测、采集,建立价格平台、数据库,为县委、县政府、上级发改部门制定物价政策提供决策参考。3、通过开展成本监审,摸清重点行业、垄断行业及种植业成本数据,为价格调整提供依据。4、通过开展收费年审、清理工作,规范各收费单位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情况发生。5、通过开展价格巡查,规范价格行为,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价格认定工作经费。

开展涉案价格认定,保障司法、行政执法和仲裁活动客观公正,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涉案物品进行认定,确保执法合法、公正、公平性,对县重点项目、产业如绿松石开采进行认定,维护社会稳定。

第三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六、公用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附件:附件:1、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电子档)..xls
附件: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