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门 2019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2、承担规范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4、负责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5、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6、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7、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8、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9、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
10、承担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受理、政策咨询、登记发证、组织调处不动产权属争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机构设置)
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由国土资源局机关、执法监察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地质矿产研究所、国土整治局、信息中心、土地勘测队、地灾应急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城关分局、溢水分局、宝丰分局、秦古分局、得胜分局、双台分局、上庸分局、官渡分局十七个单位构成。2018年预算编制人数136人(含不动产登记中心),行政编制20人,工勤编制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11人,事业编制103人,退休人数27人,遗属1人。实际在编在岗预算编报人数124人,其中公务员及参公预算人数29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管理人员24人,事业工资结构人数69人。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99.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541.46 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807.87万元。与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相比,总收入减少了 7.91万元,下降0.4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99.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支出1482.16万元(含不可预见费95.5万元),项目支出317.8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07.87万元与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相比,总支出减少7.91万元,下降了0.44%,主要原因是压缩了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541.46万元,上年1505.37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数增加36.09万元,增加2.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1.46万元,较去年上年1505.37相比,增加36.09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及人员增加。
(一)基本支出1482.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78.1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92.22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81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离休人员工资和遗属补助。
(二)项目支出59.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资产购置18.9万元,列行政运行,功能分类科目(2200101),主要用于购置开展日常工作所需必备的办公设备。
2、矿山核查经费10万元,列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功能分类科目(2200114),主要用于规范矿山开采秩序,打击违法采矿行为开展专项矿产核查开支。
3、不动产登记证书及证明印制费30.4万元 ,列事业运行,功能分类科目(2200150),主要用于购置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必备的不动产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等开支。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运行经费92.22万元,其中:办公用品费6.29万元,印刷费3.2万元,水费2.51万元,电费10.93万元,邮寄费0.64万元,办公电话费3.38万元,取暖费0.67万元,物业管理费2.09万元,差旅费12.87万元,维修(护)费3.69万元,会议费6.26万元,培训费1.91万元,公务接待费19.68万元,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购置费2.02万元,工会经费7.44万元,职工教育费1.24万元,其他交通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8.9万元,主要用于系统内各单位购置各类设备、家具、办公耗材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补助)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26.08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3.03万元,比上年减少6.95万元,下降21.04%,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故预算数相应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19.68万元,较上年26.63万元减少6.95万元,下降21.04%。按照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我单位尽量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和标准,所以公务接待预算数较去年减少6.95万元。
3、公务用车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4万元,指局机关公务用车1辆、执法监察局公务用车1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6.4万元,与去年相同,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燃料、过路、保险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258.5万元,其中用于:
1、土地利用规划局部调整及建库编制20万元;
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70万元;
3、土地储备监测管理系统维护及管理8万元;
4、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16.5万元;
5、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32万元;
6、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与土地利用绩效考核10万元;
7、土地变更调查20万元;
8、项目申报前期费50万元;
9、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处置3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竹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房屋建筑面积 10397.31平方米,;公务用车11台,价值 1408296元,纳入财政部门预算车辆2台(局机关预算车辆一台,执法局预算车辆一台)。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预算项目12个。项目绩效情况如下
(一)、财政拨款安排项目3个,指矿山核查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规范矿山开采秩序,打击违法采矿行为开展专项矿产核查开支;不动产登记证书及证明印制费24.46万元 ,主要用于购置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办理不动产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受理不动产登记数量,完成2019年不动产登记权证发证任务;固定资产购置18.9万元。为提高国土管理工作效益和质量,在2019年需配置台式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机空调办公桌椅,按计划采购办公设备,完成目标工作任务。
(二)、政府性基金安排项目9个。
1、土地利用规划局部调整及建库编制20万元; 完成申报上图入库,取得省级批复,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推动农村发展和农业现代化。
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49万元;完成全县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增加建设用地计划、获得交易收入。
3、土地储备监测管理系统维护及管理6万元;对土地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对土地监测系统安全有效使用,确保系统安全。
4、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16.5万元;对耕地质量等级动态更新及监测,符合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为政府决策提供基础数据、促进经济发展。
5、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23万元;完善规范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制度规范矿山开采秩序,依法打击违法采矿行为。
6、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与土地利用绩效考核10万元;指导建设用地的供应,编制成果省厅达标,确保2019年土地利用考核顺利通过。
7、土地变更调查20万元;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依据上级下发的时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和遥感影像数据,对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及行政区划变化进行外业实地调查,获取变化地类图斑、土地权属、行政区划数据等中介服务费开支。变更调查成果作为地方建设使用土地基础支撑,2019年计划完成外业实地调查、信息标注、数据库更新、实现国家“一张图”工程。
8、项目申报前期费35万元;在2019年争取项目立项,申报项目的选址、跳勘、差旅、资料等相关费用开支并获得立项批复,增加财政收入,改善农业生态条件。
9、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处置32万元。随时掌握和监测地灾隐患点变化情况、对突发地质灾害进行处置,全县随时发生地质灾害,对较严重的灾害点实施应急处置,以确保人民财产安全。
第三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六、公用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附件:2019年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1
附件:竹山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