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竹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正文部分)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1、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拟定城市管理工作地方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牵头编制城市管理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监督有关单位开展城市治理工作并实施检查考核。
3、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拟定城区环境卫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督办考核城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渣土)的收运处置。管理维护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及其他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培育监管环境卫生作业市场。
4、负责城区主次干道道路融雪的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城区公共空间秩序管理。拟定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和控违查违治违规的范性文件、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管理“城市家具”设置。清理整治城区主次干道、空间立面等占用城市公共空间秩序行为。指导、督办、考核控违查违治违工作。
6、负责城市综合管理。拟定全县数字城管工作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受理、派遣、督办、考核12319城市管理热线市民投诉案件。
7、经授权,依法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方面,在城区及纳入县政府规划管理的乡镇范围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在县城核心区范围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3)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在县城核心区范围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以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4)交通管理方面,在县城核心区范围内,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5)水利管理方面,在县城核心区范围内,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8、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城市管理法制化建设规划及工作规范、行为规范并组织实施。培训教育、考核管理城管执法干部队伍。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城市管理。
9、负责提出城市管理领域环境综合整治的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会同有关单位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依法征收本系统行政事业性费用。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要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把服务人民群众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精心精细精准,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下移,加强城管工作宣传,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城市管理,不断提高城市承载力、包容度和宜居性。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信息、保密、综治、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调查研究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培训教育等工作。负责系统档案达标创建和档案物料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预决算、财务、装备、资产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2、政策法规股。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开展普法宣传。承担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法治建设、案件审查、执法督察、信用体系、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实施城市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负责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业务工作。承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3、城管督察股。负责制定城市综合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容景观、公共空间秩序的清理整治、监督管理和工作;参与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负责制订城市管理各项集中整治方案和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上级城市管理检查的准备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
4、环卫管理股。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承担环境卫生体制改革、作业市场培育监管及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5、市容管理股。负责住建、环保、市场监管、交通、水利管理等方面行政处罚权的联系衔接和督促落实工作。负责其他单位移交执法线索的登记受理、督办回复工作。牵头负责本系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单位预算总收入238.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218.35万元,其他资金20万元。与2020年单位预算收入相比,总收入减少2.91万元,减少3.85%,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减少2.91万元,减少3.85%,减少原因是环卫所有1名退休人员,人员经费减少。
2021年单位预算总支出238.35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4万元,社会保障基金支出0.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0.39万元。较上年总支出数增加0.91万元,增加3.85%,增加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等。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1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238.35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数增加0.91万元,增加3.85%,增加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等。
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单位支出238.35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数增加0.91万元,增加3.85%,增加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等。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35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数增加0.91万元,增加3.85%,增加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等。
1、基本支出209.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5.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23.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在职人员车补等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29.29万元。
执法办案经费20万,主要用于执法局机关执法办案各项支出。
数字化城管9.29万,主要用于城数字化城管项目建设。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3.7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26万元,增加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公务接待费增加。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预算3.7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26万元,增加6%。主要依照相关规定用于经批准的公务接待活动,按照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尽量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和标准,因人员变动,公务接待预算数较去年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 万元。比去年增长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3.41万元,其中办公费0.83万元,福利费0万元,工会经费0.9万元,水费0.3万元,差旅费1.65万元,公务接待费3.75万元,邮电费0.53万元,培训费0.23万元,电费1.2万元,印刷费0.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0.98万元,其他交通费1万元,维修费0.38万元,物业管理费0.15万元,取暖费0.08万元,会议费0.75万元,专用材料费0.2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44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房屋建筑面积420平方米。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2个,其中:本级项目2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29.29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九、附表十。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公开表将统一作为附件表格公开。请各单位按要求提供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表,确保数据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附件:附件2:2021年单位预算信息公开表(城管执法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