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机构编制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医疗保障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负责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和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安全、宣传、信访、资产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交流;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脱贫攻坚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法规股(医药服务和价格股)。组织起草医疗保障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工作,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资格的审核认定、退出及备案工作,组织医保服务协议拟订、签约工作;推进、指导医疗保障大数据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保障智能化监管、数据化决策;拟订全县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开展药品、医用耗材招标和采购政策的落实;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三)待遇保障股。负责落实上级医疗、医疗救助、生育保险待遇政策,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生育保险相关筹资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核定管理办法,参保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医疗救助,承办中央、省、市和县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地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负责乡镇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四)规划财务和基金管理股。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机关经费和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单位内部审计;拟订医保基金年度总额控制付费方案;负责基金账务、财务报表汇总、分析、上报等相关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医疗保险调剂金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审计工作;负责做好医疗保障财务管理、财务统计报表及相关业务工作;推进全县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改革,拟订监管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经办机构加强基金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机构编制
县医疗保障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机关行政编制7名,暂保留过渡工勤编制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会计师1名;党组书记或副书记、工会主席按有关规定设置;股级职数4名,下设二级单位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实际在职在编52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582.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582.46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相比,总收入减少21.2万元,减少0.08%,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减少21.2万元,减少0.08%,主要减少原因是本年实际在职在编人数减少2人,对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2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2582.46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数减少21.2万元,减少0.08%,主要减少原因是本年实际在职在编人数减少2人,对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2582.46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数减少21.2万元,减少0.08%,主要减少原因是本年实际在职在编人数减少2人,对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82.46万元,较去年相比,减少21.2万元,减少0.08%,主要减少原因是本年实际在职在编人数减少2人,对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1、基本支出672.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6.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52.88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干部老干部成功共建奖、独生子女费、残保金支出。
2、项目支出1909.64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类)1909.64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支出1909.64万元,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719.64万元,主要是县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190万元,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40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专项经费补助, 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150万元,主要是县级财政离休乙残专项补助。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9.6万元,较上年增长1.23万元,增长14.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预算6.5万元,较上年预算8.37万元减少1.87万元,减少22.3%。主要依照相关规定用于经批准的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1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616.11万元(基本工资180.23万元,津贴补贴146.2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5.29万元,住房公积金53.67万元, 绩效工资7.06万元,奖金14万元(第十三月工资),工作目标考核奖41.6万元,不可预见费7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52.88万元(办公费2.86万元,印刷费1.04万元,水费1.04万元,电费4.16万元,邮电费1.82万元,取暖费0.26万元,物业管理费0.52万元,差旅费8.24万元,维护费1.3万元,会议费2.6万元,培训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6.5万元,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购置费0.78万元,工会经费3.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女同志卫生费0.38万元,其他交通费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0.8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2万元(独生子女费0.04万元, 离退休老干部成果共建奖2.92万元,残保金0.86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全系统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全系统在行政服务中心东区10楼、11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476平方米,公务用车1台。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项目有3个,其中:本级项目3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909.64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九、附表十。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各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卫生健康支出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反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中医等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反映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反映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反映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竹山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doc
附件:医保局2022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