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救助管理站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1、负责城关地区区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教育工作。
2、负责残疾人、未成年人或者其他行动不便的流浪乞讨人员护送回原籍或住所地的工作。
3、负责本县流入外地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接回工作。
4、完成上级政府和民政主管部门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竹山县救助管理站为竹山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规格为正股级,核定全额事业编6名,现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3人,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单位预算总收入37.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7.81万元。与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相比,总收入增加0.43万元,增加1%,主要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022年单位预算总支出37.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支出37.81万元,与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相比,总支出增加0.43万元,增加1%,主要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补助)预算数37.81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0.43万元,增加1%,主要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补助)预算数37.81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43万元,增加1%,主要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81万元,较去年相比,增加0.43万元,增加1%,主要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基本支出37.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2.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老干部成果共建奖和遗属补助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18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故预算数相应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预算0.18万元,较上年预算0.23万元,减少0.05万元,下降2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个,25人次,主要依照相关规定用于经批准的公务接待活动,主要是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包括上级主管部门考察调研、督导检查等公务接待。按照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尽量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和标准,所以公务接待预算数较去年下降。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 万元,现有车辆0台,保有量0台。
(五)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度运行经费2.29万元,其中:办公费0.11万元,印刷费0.06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0.24万元,邮电费0.07万元,取暖费0.02万元,物业管理费0.03万元,差旅费0.12万元,维修(护)费 0.06万元,会议费0.03万元,培训费0.06万元,公务接待费0.18元,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购置费0.03万元,工会经费0.18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 与上年预算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竹山县救助管理站现有车辆0台。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2年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拨款资金37.81万元。从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来看,年度整体目标是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教育工作更加规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各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6.公用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竹山县救助管理站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