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相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有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监督管理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个体私营经济党建工作。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组织推进竞争政策实施,依据授权依法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
6、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县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健全食品安全地方党政同责和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和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拟定酒类流通发展规划、政策。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配合上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地方标准。宣传贯彻强制性、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国际、区域合作和参与制定、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和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推进全县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的发展规划。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和制度。
16、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17、按规定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代办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
18、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按规定承担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工作。
19、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贯彻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法律法规,监督实施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贯彻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依权限承担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和下放的职责。
20、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参与完善中药材地方标准,组织落实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和重大信息直报制度。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1、推动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监督乡(镇、街道)履行党政同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考核。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原县食药监局、原县质监局、原县工商局合并组建,有局机关及下属18家二级单位组成。全系统在职人数188人,其中行政编制115人,事业编制73人。离休人数0人,退休人数108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962.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762.88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00万元。与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相比,总收入减少130.86万元,下降4.23%,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减少130.86万元,下降4.23%,主要下降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因在职转退、调出、死亡等原因减少11人,离休人员去世1人,导致基本支出小部分减少。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62.88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7.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5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9.75万元。较上年总支出数减少130.86万元,下降4.23%,主要下降原因是人员减少,对应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2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预算数2962.88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预算数减少130.86万元,下降4.23%,主要下降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配套的经费小部分减少。
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财政拨款(补助)支出预算数2962.88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补助)支出预算数减少130.86万元,下降4.23%,主要下降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小部分减少。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62.88万元,较去年相比,减少130.86万元,下降4.23%。主要减少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小部分减少。
基本支出2757.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98.7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285.61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29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离休人员工资和遗属补助。
项目支出2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5.2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5.2万元,其中市场主体管理(项)105.2万元,主要是食品药品抽验经费、商品流通质检费、特种设备质检费等;市场秩序执法(项)100万元,主要是执法办案费、行政复议费、商标评审费、消费者权益保护费、信息化建设费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104.81万元,较上年减少6.96万元,下降6.23%。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加上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故预算数相应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预算14.91万元,较上年预算21.87万元减少6.96万元,下降32%。主要依照相关规定用于经批准的公务接待活动,包括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来我单位视察、督查、检查、考察市场监管工作等公务接待。按照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尽量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和标准,所以公务接待预算数较去年下降。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8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9.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燃料、过路、保险等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纳入预算管理的车辆依旧为29辆。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度全系统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85.61万元,其中办公费8.39万元,比上年减少1.04万元;印刷费3.58万元,比上年减少0.4万元;水费3.58万元,比上年减少0.4万元;电费14.32万元,比上年减少1.6万元;邮电费5.46万元,比上年减少0.67万元;取暖费0.9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物业管理费1.79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差旅费14.58万元,比上年减少1.99万元;维修(护)费4.11万元,比上年减少0.49万元;会议费6.1万元,比上年减少0.89万元;培训费4.11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公务接待费14.91万元,比上年减少6.96万元;专用材料费2.32万元,比上年减少0.29万元;工会经费10.74万元,比上年减少1.2万元;福利费0.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9万元;其他交通费99.96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全系统房屋建筑面积共6357.09平方米,实际在用公务用车34台。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拨款资金205.2万元。从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来看,年度整体目标是:1.牵头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实现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2.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初步建立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3.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4.组织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5.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6.牵头推进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复审工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
单位预算公开内容: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单位项目有2个,其中:本级项目2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205.2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六、公用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体表
三、支出总体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附件:附件2:竹山县市场监管局2022年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