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011446809/2022-28398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2022年02月16日 16:22:28
发布机构
竹山县公安局
文号

竹山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

4、管理户口、公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5、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6、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7、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

8、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9、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0、依法对辖区道路实施交通安全管理,指挥疏导交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各项交通治理整顿,纠正和处理各种交通违法。规范和管理交通活动参与者的行为。

二、机构设置

竹山县公安局内设执法勤务机构15个(指挥中心、情报信息研判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矿山执法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法制大队、警务督察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特警【反恐怖】大队、内保大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交通警察大队),综合管理机构4个(工会、政工室、警务保障室、行政审批服务科),看守所1个,行政拘留所1个,派出所18个。

竹山县公安局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287人(含交警),2022年机关在职人员298人,离休1人,退休125人,协警342人,遗属24人,执勤执法车辆72台。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单位预算总收入9494.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94.22万元。

2022年单位预算总支出9494.2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8391.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4.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6.24万元。

2022年预算收支总体比2021年预算8980.55万元增加513.67万元,增长5.7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2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9494.22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数8980.55万元增加513.67万元,增长5.72%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经费。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9494.22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980.55万元增加513.67万元,增长5.72%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经费。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9494.22万元,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980.55万元增加513.67万元,增长5.72%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经费。

(1)基本支出5968.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72.0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993.70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73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离休人员工资、成果共建奖和遗属补助。

2)项目支出3525.7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类)3525.76万元:

具体项目如下:

(1)“协警”人员专项经费824万元。公安局现有协警206人,单名协警年需经费预算:1、基本工资每月2,000元,年计24,000元;2、工龄工资每满1年月增50元,平均月平200元,年计2,400元;3、目标责任考核奖励人年4,000元;4社会缴费(“五险一金”) 12,850元;5、服装费平均每人每年2,200元(首次配发每人需4,800)6、公杂费人年6,500元。合计51,950元。财政按每名协警每年4万元纳入预算(其中财政补助拨款3万,罚没收入安排1万),共计824万元。

(2)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工作经费3万元。用于防范和处理法轮功、门徒会、实际神等。

(3)一村一辅警工作经费139.76万元。为夯实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工作基础,推进基层综治信访队伍政治化、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公通[2017]59号),加强农村警务工作,大力推行“一村一辅警”机制,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建立以基层治保和调解委员会为主体的群防群治体系,推进乡村社会治理,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的目标。

(4)警犬训养经费20万元。用于训养警犬4条。

(5)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经费10万元。用于对家庭无监管能力的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进行收治。

(6)公安监管场所在押人员给养费50万元。根据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关于调整公安监管场所在押人员给养费标准的通知》(鄂财政发[2017]8号),核定全省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280元提高到360元,其中伙食费300元、衣被费15元、医疗费30元、公杂费15元。从201811日起执行。按照事权划分和“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全省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实行财政分级负担,省级财政负担人月平80元,同级财政负担不低于人月平280元。

(7)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经费20万元。根据省公安厅、省卫计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鄂公通【201576号)要求,实现“公安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安全、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医疗卫生”的专业化运作模式,按县政府、县编办意见,经与县卫计局商榷,选定县人民医院为协作医院,按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模式,年需费用:1、派驻2名医务人员劳务费15万元;2、医务室添置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5万元。

(8)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20万元。根据省财政厅、省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办理居民身份证等有关收费事项的通知》(鄂财法发【201813号)规定,“自20184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各地公安机关制发居民首次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我县每年预计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人员1万元,每证20元计20万元。

(9)“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网络租费35万元。我县已于20089月安装启动了城关地区的视频监控网络系统,按照我局与县电信公司签订的合同,每年需支付视频监控业务租费35万元。

(10)“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电费43万元。“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建成后,城区共有交通信号灯4处,天网监控方型监控头305处,球型监控头20处,卡口闪光灯305处,经供电公司测算,容量为28.861KW,年需电费25.2万元,另“平安城市”视频监控总机房设在县公安局新业务技术用房一楼,月需电费1.5万元,全年共需电费43万元。

(11)办案(业务)经费665万元。其中由非税收入中安排100万配套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

(12)业务装备经费445万元。根据省财政厅、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县级公安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鄂财行发[2011]86号)、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执法经费装备保障确保修改后〈刑事诉讼法〉顺利实施的通知》(公装财[2012]849号)、《财政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4]19号)中的“公安机关经费支出范围表”项目,结合本局实际预算,全年共需业务装备经费445万元。

(13)禁毒工作经费10万元。积极开展禁毒工作宣传,“无毒单位”、“无毒社区”、“无毒乡镇”等禁毒阵地建设,对重点场所进行管控,排查、送治吸毒成瘾的涉毒人员。

(14)道路交通管理专项费用630万元(交警)。道路安全设施建设历来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身车辆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管理手段。

(15)执法执勤车辆报废更新费用30万元(交警)。执勤执法用车对交通管理的各项工作以及交警工作人员的自身安全起着无可替代的保障作用,报废更新执法执勤车辆有充分的法律、政策依据,具备可行性。

(16)路长保障经费153万元(交警)。路长按社会购买服务,财政按3.5万元/人年补助,其余部分单位通过非税收入安排列入。

(17)协警及合同制人员保障经费428万元(交警)。协警、合同制人员等社会购买服务,财政按3万元/人年补助,其余部分单位通过非税收入安排列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240.10万元。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预算20万元。主要依照相关规定用于经批准的公务接待活动,包括省、市公安机关和有关单位来我局视察、督查、检查、考察、办案等公务接待。按照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尽量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和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20.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20.10万元,主要用于保留执勤执法和特殊业务用车72辆的维修、燃料、过路、保险等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93.70万元,其中办公费117.40万元,印刷费20万元,水电费80万元,邮电费30万元,物业管理费30万元,差旅费60万元,维修()40万无,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购置费30万元,工会经费70万元,福利费0.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5.58万元。支出口径和标准与上年相同。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度县公安局政府采购预算334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200万元,主要是系统各单位购置各类设备、执法执勤车辆报废更新等;服务类政府采购134万元,主要是购置家具、办公耗材等。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县公安局现有房屋建筑面4.23平方米,公务用车72台。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单位项目有17个,其中:本级项目15个,转移支付项目2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3525.76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九、附表十。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6、公用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另附电子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