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竹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1、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受理、政策咨询、资料审核、查询、登记发证、档案管理等工作;
2、负责组织调处不动产权属争议;
3、负责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4、负责管理不动产登记档案,为政府单位日常管理提供基础权属资料。
二、机构设置
竹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数17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不动产预算总收入264.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64.34万元。2022年单位预算总收入260.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60.36万元。2023年总收入比上年增加了1.53%,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增加3.98万元,增加1.53%,主要增加原因是增加了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64.3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4.34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60.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0.36万元。与2022年单位预算收入相比,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加了1.5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了1.53%,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4.3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5.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6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4.34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36万元。较2022年相比增加1.53%,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项目支出。其中:
基本支出224.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5.0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9.29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40.00万元,主要是不动产登记证书及证明印制费,用于购置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必备的不动产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等开支;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不动产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90万元,2022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1.2万元,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减少0.3万元,减少25%。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 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9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1.2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及减税降费政策,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和标准。
3、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与上年一致。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29万元,其中办公费0.63万元、印刷费 0.36万元、水费0.36万元、电费1.44万元、邮电费0.43万元、取暖费0.09万元、物业管理费0.18万元、差旅费0.72万元、维修费0.36万元、会议费0.20万元、培训费0.36万元、公务接待费0.90万元、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购置费0.18万元、工会经费1.08万元、福利费0.22万元、其他交通费1.78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竹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资产总额631260元(原值价值)。其中通用设备45件,价值178610元;家具用具100件,价值52150元;无形资产1件,价值400500元;无公务车辆。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单位项目有1个,其中:本级项目1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4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六、公用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体表
三、支出总体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