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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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46809/2025-0776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24日 16:17:50
发布机构
竹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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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5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5部门预算公开

(正文部分)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及规章。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牵头拟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调研。负责行政权力清单及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查、协调、汇总上报等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负责住房和建设行政法规的宣传、咨询和本系统普法工作。对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实施稽查,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负责住建行业的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负责住建领域“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工程管理规定,拟定本地区建筑业发展、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建筑市场监管、建筑工程质量、建筑施工安全等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标准的实施监督。负责勘察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工程造价、检测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及相关工作。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巡查,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及建筑行业相关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投诉及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组织或负责组织建筑工程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县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建筑企业技术革新。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建设行业社团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工作。

3、贯彻落实省、市市政公用事业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负责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各类城市创建工作。负责城区园林绿化、景观亮化方案审查,指导、督办、协调和管理。拟定城区生活污水排放、城乡垃圾处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生活污水排放、城乡垃圾处理设施日常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区燃气、供排水、污水排放和处理等行业管理工作。

4、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拟定小城镇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村镇的房屋以及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与施工。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建设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污染防治政策,组织落实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5、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编制全县住房保障中长期规划,拟定住房保障(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监测分析和市场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及房地产估价、测绘、经纪等中介行业监督管理,查处房地产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工作。指导全县房地产交易市场、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白蚁防治、城市危险房屋管理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建筑节能的方针政策,拟定本地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和科技项目,推广发展绿色建筑,推动城镇建筑节能,推进本地绿色建材生产与使用。指导房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推广推广应用和革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房屋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产业发展政策。

6、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城市发展战略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研、环评、施工图审查、审查报批、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组织做好项目建设过程管理、验收、结算等工作。负责城区市政道路、桥梁、园林、供排水、路灯等市政工程新建、扩建、改造项目的规划、立项等前期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收集政府投资项目、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资料,并做好保管和移交归档。参与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市政工作设计方案评审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

7、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制定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指标、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消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消防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消防工程风险管理工作。组织对建筑工程消防质量问题投诉及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编制城区建设维护资金年度使用计划与市政建设项目预决算。编制本系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综合管理年度投资计划和城市、村镇维护建设补助资金计划。负责指导、监督所属事业部门的财务活动。负责所属事业部门法人代表的离任审计和事业部门年度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部门的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资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的审核和申报工作。负责系统内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和请销假管理。负责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职业技能工作。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干部职工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竹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由局机关本级及所属5家二级单位组成。其中:事业单位4家,分别是县建设工程管理站、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县装饰装修和墙材革新办公室、县城建档案馆。全系统编制人数70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编制56人。实有在职人数67人,其中:行政在职13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在职53人(公益一类51人、公益二类2人);离退休人数55人;遗属9人。

部分2025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5117.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67.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50万元。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相比,总收入增加6060.42万元,增加66.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5910.42万元,增加67.5%,主要原因:增加危房改造项目年初预算。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117.86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9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400.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39.86万元。较上年总支出数增加6060.42万元,增加66.9%,主要原因:增加危房改造项目年初预算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5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预算数15117.86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预算数增加6060.42万元,增加66.9%,主要原因:增加危房改造项目年初预算。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财政拨款(补助)支出预算数15117.86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补助)支出预算数增加6060.427万元,增加66.9%,主要原因:新增危房改造项目年初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67.86万元,较去年相比,增加5910.42万元,增加67.5%主要原因:增加危房改造项目年初预算

一是基本支出1216.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9.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108.56万元,主要用于各机关日常办公、公务交通补贴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退休人员成果共建奖、和遗属生活补助。

二是项目支出1390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项目1:2025年节能环保支出 1150万元,列城乡社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主要用于城关污水处理厂运营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运营费。

项目2:2025年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一列城乡社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用于:联合图审项目工作经费50万元;二列城乡社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城乡社区支出---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城关污水处理厂运营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运营费450万元。

项目3:2025年住房保障支出5000万元,列住房保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经费补助。

项目4: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费1991万元,列住房保障功能分类科目(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老旧小区改造)。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支出。

项目5:2025年公租房运营维护及政府购买服务费260万元,列住房保障功能分类科目(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配租型住房保障),主要用于公租房运营维护支出。

项目6:202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5000万元,列住房保障功能分类科目(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用于202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50万元,较去年相比,增加150万元,增加50%。主要原因:增加乡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运营补助政府性基金拨款预算。

项目4:乡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运营补助项目300万元,列城乡社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城乡社区支出---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乡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运营补助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9.38万元,较上年增加2.48万元,增加35.9%增加原因:主要是2025年度公用经费预算人均定额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25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202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3、公务接待费预算9.38万元,增加2.48万元,增加35.9%增加原因:要是2025年度公用经费预算人均定额增加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8.56万元,较上年增加46.29万元,增加74.3%增加原因:要是2025年度公用经费预算人均定额增加其中:办公费25.12万元,水费0.89万元,电费11.4万元,印刷费3万元,邮电费1.71万元,物业管理费7.36万元,差旅费5.34万元,维修(护)费3.66万元,培训费0.12万元,会议费0.42万元,公务接待费9.38万元,工会经费20.98万元,福利费0.38万元,其他交通费1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5政府采购预算,2024年相比无增减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住建局机关本级

2024年末占有固定资产合计298.75万元,其中:办公及业务用房2303.79平方米,原值213.18万元(其中:2021年法院判决华厦房地产公司莲花名苑抵账毛坯房341.64平方,原值102.49万元)、专用设备5套原值2.9万元、通用办公设备77台套原值43.08万元、家具装具类84套原值33.6万元;

2024年末占有无形资产合计5.98万元,其中:专用软件2套原值5.98万元、土地作用权2宗名义价值2元;

2024年末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原值715360518.94万元,其中:城市道路原值17947.64万元、园林绿化原值7737.82万元、供排水设施原值26151.94万元、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原值15278.52万元、水文基础设施原值160万元、其他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原值6319.6万元。

2.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4年末单位占有固定资产原值325.27万元,其中:办公及业务用房12177.97平方原值220.88万元、构筑物1套原值33万元、通用办公设备102台原值51.79万元、家具装具类184台套原值21.01万元;

2024年末单位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原值33602.47万元,(其中: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2669.94万元,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13241.91万元,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6081.91万元,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5085.24万元,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4903万元,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1620.47万元。)

2024年末单位管理的政府性资产原值51304.44万元。

保障性住房4943套、建筑面积349988.48平方米、资产原值51304.44万元(其中:2008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152套,7213.39㎡,原值669.94万元;2009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773套,34667.53㎡,原值4801.88万元;2010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441套,18388.4㎡,原值1965.11万元;2011年公租房建设项目234套,18333.87㎡,原值2111.03万元;2013年公租房建设项目665套,85933㎡,原值8372.79万元;2014年公租房建设项目665套,43531.58㎡,原值8199.58万元;2015年公租房建设项目1186套,103593㎡,原值19550.68万元;黄道街住宅楼、农机局住宅楼、城西移民安置楼、杨家根住宅楼、马吕住宅楼合计85套,4689.18㎡,原值654.84 万元,惠民家园三期、四期742套,33638.53㎡,原值4978.59万元)。

3.竹山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单位2024年末占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合计290.84万元,其中:办公及业务用房138363平方原值238.06万元、专用设备2台套原值0.25万元、通用办公设备59台套原值31.25万元、家具装具类231台套原值15.35万元、土地使用权964.1平方原值5.94万元。

2025年计划购置办公电脑2台、A3打印机1台、档案文件柜10个。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拨款资金6910万元。从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来看,年度整体目标是:目标1.咬定一个目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亿元,增幅 11%;建筑业产值完成36.6亿元,增幅15%;商品房销售面积13.5㎡,增幅 12.5%;房地产从业人员薪酬2650万元,增幅7 %;经济指标在全市“保四争三”;目标2 落实三件民生实事:住房安全有保障、就地城镇化、老旧小区改造;目标3 守牢三个底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生态保护、干部廉洁底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项目有7个,其中:本级项目5个,转移支付项目2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691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

    专用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部门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部门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六、公用经费:是指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部门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部门离退休(项):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部门医疗(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部分2025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

    二、收入总体表

三、支出总体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部门公开)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部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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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公开表(住建局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