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20年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的通知》(鄂财预发[2019]67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2020年部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通知》(鄂财预发[2020]30号)等文件精神,省财政下达我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纳入直达管理部分分配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省财政下达纳入直达管理情况 | 分配使用情况 | |
指标文号 | 金额 | 全部作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主要用于环保、卫生健康、教育等民生方面的支出。 |
鄂财预发[2019]67号、[2020]30号 | 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