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转移支付决算数为364778万元,其中:返还收收入697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3225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5300万元。
一、返还性收入预算数6978万元
(一)增消两税返还收入5456万元。按本地区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平均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即两税增长1%,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收入增长0.3%。若上划中央净收入达不到上年基数,则相应扣减税收返还额度,安排用于基本需求;
(二)所得税基数返还727万元,主要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实行中央、省和地方分享,按基数返还地方用于各地基本需求;
(三)成品油价格补贴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795万元。2009年燃油税改革后,公路局、运管局、港航局、农村公路管理局、物流局下划县级管理,基本支出所需经费由省通过转移支付资金补助。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决算数322500万元
(一)体制补助107万元。
(二)均衡性转移支付39130万元。
(三)重点生态保护区转移支付13464万元。
(四)固定数额补助转移支付补助31284万元。
(五)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259万元。
(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55456万元。
(七)结算补助收入4028万元。
(八)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8万元。
(九)产粮油大县奖励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793万元。
(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495万元。
(十一)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6733万元。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0948万元。
(十三)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8277万元。
(十四)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9387万元。
(十五)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30万元。
(十六)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472万元。
(十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8612万元。
(十八)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4447万元。
(十九)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9168万元。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84万元。
(二十一)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333万元。
(二十二)其他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30万元。
(二十三)其他一般转移支付收入75万元。
三、专项转移支付决算数353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62万元;国防4万元;公共安全4662万元;教育1333万元;科学技术5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11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04万元;卫生健康282万元;节能环保3990万元;城乡社区310万元;农林水845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26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570万元;住房保障851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101万元;其他收入42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