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4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预算法》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报告竹山县2020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0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75344万元,比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数(以下简称“报告数”)567118万元增加8226万元,增长1.5%;比2019年决算数增长12%。具体分项情况:
(1)本级收入49508万元,比报告数49500万元增加8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下降24.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1283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8225万元,税收收入占本级收入的比重为 63.2%。(具体项目详见附表一)
(2)转移性收入43337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97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81517万元(其中:疫情减收增支补助收入4075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4875万元,比报告数425319万元增加8051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增长18.8%。增加因素:主要是争取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和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具体项目详见附表二)
(3)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74103万元,与报告数一致。
(4)上年专项结转收入5494万元,与报告数一致。
(5)调入预算稳定 调节基金1234万元,与报告数一致。
(6)调入资金11635万元,其中:调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3619万元(国烟捐赠收入)、调入存量资金7716万元(2018年结存的土地增减挂钩收入)、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0万元。比报告数11468万元增加167万元。增加因素:年终扎帐时依法依规调入资金,平衡预算。
2.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65352万元,比报告数567118万元减少1766万元,下降0.3%;比2019年决算数增长11.2%。具体分项情况:
(1)本级支出513219万元,比报告数517869万元减少4650万元。减少因素:主要是教育、节能环保、农林水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当年未全部形成实际支出,结转下年,导致支出决算数比预计数减少。(具体项目详见附表二)
(2)上解支出11067万元,其中:调整和完善财政体制上解5863万元;检察院法院支出基数上划3239万元;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上划基数(重大传染病、计划生育、基本卫生和医保)1617万元;其他定额结算专项上解348万元。比报告数11637万元减少570万元。减少因素:主要是财政体制结算上解按照当年实际税收增幅测算减少。
(3)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7615万元,与报告数37612增加3万元,增加因素:省结算时增加向国际组织还本支出。
(4)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51万元,报告数中无此项支出,资金来源全部为省结算时新增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资金,统筹用于2021年民生支出。
3.收支平衡情况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753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6535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992万元。结余资金主要是当年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收付实现制结转下年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4057万元,比报告数87871万元增加6186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增长33.7%。具体分项情况:本级收入4909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23880万元、土地增减挂钩收入2412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13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69万元;转移性收入29813万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1914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494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5万元;调入资金56万元。
2.支出决算情况。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93492万元,比报告数87871万元增加5621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增长33.2%。具体分项情况: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54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城乡社区支出47214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608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635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493万元;其他支出13518万元,其中:新增债券安排的支出1060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918万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1922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914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4343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94057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93492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565万元。结余资金主要是当年未形成实际支出的污水处理费收入和库区专项基金,按收付实现制结转下年支出。(具体项目详见附表三)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16714万元,比报告数117905万元减少1191万元,下降1%,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4 %。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5547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7648万元、本级财政补助收入14906万元、其他收入7185万元、利息收入1504万元。
2.支出决算情况。2020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98590万元,比报告数108011减少9421万元,下降8.7%,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其中:本级支出95656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支出2216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11854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24161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支出7636万元(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出28651万元、工伤保险支出600万元、失业保险支出587万元);上解支出2934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2020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1671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9859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8124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结余6344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1566万元。(具体项目详见附表四)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27万元,比报告数323万元增加4万元(省专项),增长1.2%。其中:利润收入20万元、股利和股息收入303万元;省专项收入4万元。
2.支出决算情况。2020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3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弥补收支缺口,与报告数一致。
3.收支平衡情况。2020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2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3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7万元。结余资金主要是当年未形成实际支出的本级收入和省专项资金,按收付实现制结转下年支出。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期末债务余额为342777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38988万元(存量一般债务2329万元、一般债券274475万元、专项债券62184万元),同比增长16%,占省定债务限额356683万元的95%,债务风险控制在合理区间; 政府负有救助责任的债务308万元,同比下降1%; 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3481万元,同比下降36%。
二、2020年主要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一)强化使命担当,支持疫情防控。畅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坚决不因资金问题影响疫情防控。统筹上级专项补助、财力性转移支付、县级财政预算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物资,为全县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全年累计拨付医疗救治、市场应急保供、复工复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相关经费4.5亿元。
(二)全力筹措资金,确保基本运行。受减税降费、新冠肺炎疫情等系列因素影响,财政收入下降幅度较大,全县各部门抢抓中央支持湖北政策机遇,积极向上汇报对接,累计争取一揽子政策资金19亿元,全县共计到位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1.57亿元,同比增长19%,有效缓解了县级财政增支减收压力。
(三)优化支出结构,护航六稳六保。聚焦就业、教育、社保、医疗等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领域,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落地。全县民生支出347059万元,同比增长15 %,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87%。教育支出达到58575万元,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五项奖励性补贴达到同等水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支出3226万元,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66089万元,社会保障更有力度;落实特困群众生活补贴资金16709万元,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军人优抚救济等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文化旅游支出6332万元,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明显提升;筹措就业补助资金2590万元,落实失业保险及稳岗就业政策,最大限度化解疫情对创业就业的影响。全力支持扫黑除恶、禁毒、司法救助、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四)推进重点项目,统筹城乡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作用,夯实县域经济发展底盘。投入7370万元,支持上庸茶城、南门医养结合多业态产业园、城关至鱼岭一级路等核心城区综合体建设。对标全国文明城市“首创必成”目标,投入13384万元,支持人民路和老旧小区改造升级以及创文补短板工程。投入近30000万元,支持沧浪大桥、229省道得胜至罐子口、潘口河至五房沟段等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投入8000万元的堵河廊桥建成通车,投入3043万元保障通用机场建设顺利开工。筹措 27600万元,支持鱼岭产业园、通济沟电子产业园、宝丰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园区招商吸引力。支持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全年农林水支出总量达11.56亿元。茶叶产业投入7000余万元,茶园面积达到27万亩以上,产值达到9亿元;统筹资金2400万元,支持竹产业发展;投入6493万元支持食用菌生产,全年共新发展食用菌2500万袋;投入1000万元支持生猪养殖。安排资金6000万元,支持湿地保护、水土保持、自然灾害防治和“退捕禁捕”等工作。统筹扶贫资金12.49亿元,为高质量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提供资金保障。
(五)强化政策落实,培植市场主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产业发展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及时兑现招商引资各项扶持政策,全年累计拨付宝丰工业园卫浴产业等招商引资补贴资金13500万元。全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严格落实省政府30条和市政府29条,全年减免138家小微企业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租695万元。筹措资金1082万元,落实“惠游湖北”门票减免政策,支持旅游业发展。县内金融机构发放创业贷款及扶贫小额信贷5300万元。加强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支持,我县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获得贷款2000余万元,收储企业库存防疫物资1850万元。持续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10家经营主体获得市级示范认定,2家申报国家级示范合作社,全县合作社总量突破1400家。支持扶贫产业发展和贫困群众持续增收,全面推进消费扶贫工作,我县扶贫农特产品交易额达到2.5亿元。
(六)认真履职尽责,强化财政管理。强化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严格执行“节约办事、内部统筹、严控追加、加快推进”管理要求,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基本支出和常年性项目结余资金一律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使用,全年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0173万元。全面开展出借财政资金专项清查整治,收回出借资金4.8亿元。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全面落实债务管控要求,统筹各类资金、资源、资产,用好“六个一批”政策工具,全年共安排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32000万元,实现债务零违约。加强政府投资评审管理。把好项目预算评审关,认真开展人民路改造、宝丰工业园、城镇旧住宅区改造等项目评审,全年评审项目120个,审查金额15.64亿元,审定金额14.97亿元,审减金额6625万元。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管理机制体制,出台《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考核与管理暂行办法》《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系列管理办法,5家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基本结束。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围绕财务管理、扶贫资金、民生政策落实、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并持续整改到位。对抗疫特别国债、新冠肺炎抗疫增支补助等新增财政直达资金进行专项审计,进一步规范了资金分配、使用及项目管理。加强政府会计管理。对45个一级预算单位新政府会计制度落实、财务核算平台使用、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等情况进行回访督导,督导面达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