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饮水安全规模化供水工程(莲花水厂)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索引号
011446809/2025-46357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发文日期
2025年10月17日 16:59:12
发布机构
竹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为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城关镇莲花社区、高家庄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规定》(鄂自然资发〔2024〕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竹山县饮水安全规模化供水工程(莲花水厂)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拟征收土地范围图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详见附件。

二、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持不动产和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三、被征地组织与个人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举行听证的,请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城关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或无异议。提出听证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竹山县人民政府将依法组织听证。

联系人:城关镇莲花社区王胜树,电话:0719-4615886

城关镇高家庄村张铁柱,电话:15327960558

四、本公告期限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1月16日。

特此告知。

附件:1.竹山县饮水安全规模化供水工程(莲花水厂)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3.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竹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竹山县饮水安全规模化供水工程(莲花水厂)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附件1-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