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移民局:
你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呈报的《关于报送2014年度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项目计划的请示》(竹移字〔2015〕6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报送2014年度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项目计划的请示》(竹移字〔2015〕6号)所列项目计划及工作措施符合国家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和产业政策,符合资金使用范围和要求,能够解决库区及安置区目前最现实、最突出、最直接的生产生活矛盾和问题,同意迅速上报省、市移民和财政部门。
二、待上级部门审批后,你们要严格会同相关部门,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早日见效。
此复。
2015年1月22日